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简化纳税人附送资料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国税函[2007]161号 2007-07-2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自2018年7月13日起全文废止。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两个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附送资料清理简化清单(试行)》。现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清理简化基本情况 本次清理较大幅度地压缩和减少纳税人的各类附送资料,重点解决重复报送问题。共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需要附送的5大类112项552种次资料内容进行了梳理,清理出144种次资料应予简化。详见下表:
三、此项工作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今后对纳税人附送资料的调整一律以文件为准。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工作的建议,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 1.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附送资料清理简化清单(试行) 2.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税务登记类)(Excel格式) 3.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发票管理类)(Excel格式) 4.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申报征收类)(Excel格式) 5.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文书受理类)(Excel格式) 6.简化纳税人办理国税涉税事宜附送资料统计表(出口退税类)(Excel格式)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07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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