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77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陕政办函〔2022〕69号 2022-06-07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现就刘启俊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秦巴山区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尽快启动制定《秦巴山区生态旅游协作区总体方案》方面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旅游局《秦巴山片区旅游发展规划》,结合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编制《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全域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大秦岭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对建设秦巴山区旅游板块提出了总体思路。制定了《陕西省秦岭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陕西秦岭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安)旅游行动规划》等,进一步规范秦巴山区环境保护、生态旅游、区域协作发展,为推进秦巴山区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遵循和具体举措。下一步,我省将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委,认真参与《秦巴山区生态旅游协作区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围绕秦巴山区省际生态旅游协作、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标准建设等领域提出意见建议,并按要求抓好方案落实。 二、关于建立部级统筹协调机制方面 近年来,我省认真落实《秦巴山片区旅游发展规划》协作发展有关事项,积极推动区域合作交流。先后与湖北省、四川省、重庆市所辖的16个县(区)发起成立秦巴山区首个大巴山旅游联盟,建立各县(区)及旅游景区在交流借鉴、产品开发和营销整合上的互动。与河南省、湖北省5A景区签订“金三角”旅游联盟,推介四条精品旅游线路,发行“鄂豫陕旅游联盟”一卡通。与甘肃省、湖北省、河南省下辖的9个市成立秦岭生态文化旅游发展联盟,达成“构建旅游合作机制、共建秦岭旅游品牌、加大旅游开放力度、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开展联合旅游营销”为主要内容的合作盟约。2022年6月,涉秦岭的陕、甘、青、川、渝、鄂、豫六省一市政协联席协商机制第一次会议将在我省召开。会议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保护大秦岭“中央水塔”,以及建立六省一市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秦巴山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研讨。下一步,我省将深化旅游联盟协作机制,加强与川、甘、渝、鄂、豫等省市文化旅游合作,积极申报建立具有“国家层面统筹、省级层面协同、市县级层面落实”的秦巴山区统筹协调机制,促进资源优化整合,推动秦巴山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 近三年来,我省省级财政累计安排127亿元用于支持秦巴山区旅游事业发展。对纳入秦巴山区生态旅游的33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从2021年到2025年省级财政给予每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同时要求市、县、区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加快推进西安—安康、西安—十堰等高铁建设,推动安康至重庆高铁尽快开工建设,助力秦巴区域生态旅游发展。下一步,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支持,在安排省级旅游发展、农业、生态环境等专项资金时,对秦巴山区生态旅游项目给予倾斜。发挥我省已设立的相关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其投向秦巴山区生态旅游及产业创新等方面。促进旅游产业多元化投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运用购买服务、PPP模式、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并给予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秦巴山区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7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话:029-6391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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