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4〕1号 2024-06-19 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6月19日
一、背景和意义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履行职责、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本公告公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7件。这些文件因不需要继续执行或已被新的规定替代,需全文失效废止。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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