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契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0]56号 2000-01-1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本法规自2021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00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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