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A类出口企业名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2013-4-7 税屋提示——依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09月0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确定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等10家出口企业为第一批A类出口企业。请出口企业按照A类出口退税管理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自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结束后的次月至下一个评定工作结束止,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湖北省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出口企业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一批A类出口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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