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申报个税的时间了!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地税局日前正式发布公告,宣布纳税人在2014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在今年前3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的,可凭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网址为:http://www.gdltax.gov.cn)或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办税大厅(http://www.gzds.gov.cn)进行申报。 而采用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或邮寄申报的纳税人,申报时需报送本人签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同时还需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广州市地税表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过程如有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12366-2或登录广州地税网站咨询。 相关政策——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2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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