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发[2008]5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5-21
摘要:根据今年的任务特点,各市局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个工作环节和各个工作层次的组织收入力度。为保证基层工作的落实,对县区局的工作力量,可在不改变现有机构和人员数量的情况下,从本单位实际和今年任务需求出发,对人员做适当的调整和加强。

  五、开展纳费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一)省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纳费检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将组织财政、劳动、地税三个部门对各地的社保费征收工作开展检查,检查面为管户的10%,并对检查结果设定奖惩措施。各地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费款的征收和管理不出问题。

  (二)开展社保费专项检查。省局将于2008年7月至10月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06年及2007年两个年度中企业申报和缴费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高收入行业的检查力度,督促其据实申报、足额缴费,增强缴费意识。各市要抓住专项检查的时机,透视征管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征管漏洞,优化纳费环境,不断提高征管水平。对各市的检查质量,省局将组织稽查局进行抽查。

  六、强化已开发软件的应用,推进社保费信息化工作

  今年是我省“金税三期”建设的关键之年,省局将在不断完善新征管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启用数据挖掘平台中的社保费查询软件、收入计划分析软件和费源管理软件。各地要在加大培训的基础上,强化软件的应用,全面熟悉使用纳费评估、社保费查询、重点费源管理、收入计划分析等模块,切实发挥信息化促进征管的作用。

  七、增强宣传意识、反映存在问题、展示工作成果

  地税机关作为“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完成今年的收入计划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将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工作任务将十分繁重。为此,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增强宣传意识,多角度、多层次及时将工作状态、成果、采取的措施、遇到的问题、相关建议,利用各种渠道向同级政府反馈,使各级政府了解我们的工作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与指导。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宣传地税机关在征收社保费工作中的成果,树立良好形象。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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