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临近岁末尚未缴纳车船税的车主需抓紧时间申报纳税。2012年度车船税的征收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逾期未缴纳的,地税部门将加收滞纳金并进行处罚。市地税还对纳税人在车船税缴纳方面常见的三点误区进行解释。 误区1 往年有缴车船税 今年不需留资料 市地税部门对私人车辆开通了多种缴税方式,私家车车主可以到各区(市)地税局以及车船税委托代征单位缴纳税款,具体地址可登录广州地税网站或拨打12366-2查询。 误区2 车船依法不需登记 就不用缴纳车船税 也就是说,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头5年可以免车船税,但之后就要依法纳税。单位拥有内部行驶或作业车船尚未申报缴纳或办理减免税手续的,要尽快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或办理减免税手续。 误区3 不缴纳车船税 也能通过年审 据悉,逾期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还可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012年度的车船税,滞纳金和处罚从2013年的1月1日起计算。 文/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孙戈、于笑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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