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新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但是,就建造中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仅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就自造自用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所有权取得的文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88/40282.html

1994-06-02

1994年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发布实施以后,为了加强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及时了解税款征收进度,掌握税源变化的情况,我们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按照所附报表的格式统一印制下发,从今年第二季度起正式上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05431.html

1994-06-02

1994年法规

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是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你局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要抓紧做好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设计,搞好各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和各环节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7月份投入运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d/79841.html

1994-06-01

1994年法规

在公路上设置站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交通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或公路征费稽查站,林业部门可以在通过林区的公路上设置木材检查站。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21705.html

1994-06-01

1994年法规

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公安侦察保卫器材厂研制生产的列明代号的侦察保卫器材产品(每年新增部分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后下发)凡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销售给其他单位的,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7/5839.html

1994-06-01

1994年法规

同意停止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令第103号发布)第十三条第六款“企业遵照国家产业政策,以留利安排生产性建设项目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批准,可以退还企业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40%税款”的规定,并由你们行文通知各地区、各部门。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133362.html

1994-06-01

1994年法规

保税区内的金银首饰加工企业和经营单位所生产和经营的金银产品原则上应出口,不能销往非保税区(包括批发和零售)。如遇特殊情况需将金银产品销往非保税区时,应视同进口,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并照章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79008.html

1994-06-01

1994年法规

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原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单项留利、部分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新技术开发费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税前还贷政策一律取消。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3039.html

1994-05-31

1994年法规

去年十二月,我部以[93]财综字第167号下发《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的通知》后,各地在执行中结合新的税制改革情况,提出了征管中的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执行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f8/148617.html

1994-05-31

1994年法规

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及其他服务业务的公司系指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及对外勘测、设计、咨询、招标业务的公司。其开立的外汇账户,收入为合同期内境外汇入的上述有关工程项目款,支出为境外上述有关工程项目费用,净收入按年结汇。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36250.html

1994-05-30

1994年法规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合并纳税后,其紧密层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汇缴认定手续,年终提供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当地税务机关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核定其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并签字盖章后,再由集团公司据以办理汇总纳税事项。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33364.html

1994-05-30

1994年法规

对个别缴纳所欠“两金”确有困难,或已无法清缴的企业,如:关停并转和长期亏损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商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f4/132912.html

1994-05-27

1994年法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以规范格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书面报告,也是税务机关审核企业税款征收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必须按照税法有关法规和本表填报要求,按期如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缴纳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05509.html

1994-05-27

1994年法规

对企业用1993年底以前库存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允许按照已税消费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不含增值税)予以扣除。对企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连续生产汽车轮胎;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25034.html

1994-05-26

1994年法规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法规的通知》([94]财预字第55号),规范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以下简称“退税”)申报和审批工作,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34/132907.html

1994-05-26

1994年法规

申请临时执业获得批准后,申领许可证时,应向审批单位缴纳许可证费200美元。省级审批单位在每年1月31日及7月31日前,将收取的许可证费的40%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48574.html

1994-05-26

1994年法规

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之后,职工需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按其现工作岗位国家规定的年限和条件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46432.html

1994-05-26

1994年法规

但由于文件下发时间推迟,原法规军队物资供应机构在九四年六月一日前将期初库存物资核实报主管税务部门备案,有关部门反映来不及办理。为了让军队物资供应机构有足够时间进行期初存货的清理核实工作,现将报主管税务机关的时间由六月一日前改为七月一日前。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80840.html

1994-05-25

1994年法规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的所得税,平时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用“税收缴款书”以“中央和地方联营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就地缴入中央金库,属于地方收入的部分,年终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结算返还。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30097.html

1994-05-25

1994年法规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本法规从6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已征个人所得税的,可不退税;未征个人所得税的,不补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46208.html

1994-05-23

1994年法规

为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更好地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国务院决定在税制改革后,仍然保持福利企业减免税政策的连续性。这对于发展福利生产,稳定社会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d9/45159.html

1994-05-21

1994年法规

国务院第150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免缴、减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以下简称“补偿费”)的适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由于执行国家定价而形成政策性亏损的,属于减缴的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f7/181149.html

1994-05-21

1994年法规

《季度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申请表》的编报。年度购汇限额指标下达后,用汇单位根据本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于季度终了前10日内填报该表一式两份,向上一级财政部门申请季度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上级财政部门根据该单位全年预算及用汇进度,按季核拨购汇人民币限额指标。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47983.html

1994-05-20

1994年法规

由于原油属于我国大宗资源性商品,经营情况主要受政策性因素和国际市场的影响,作为过渡性措施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原油出口利润暂实行单独核算,作为中央财政专项收入处理,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按季集中解缴中央金库,不计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179839.html

1994-05-19

1994年法规

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企业,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增设“矿产资源补偿费”明细科目,在“其他应缴款”科目下增设“应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应缴矿产资源补偿费”明细科目,下同)进行核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2c/22136.html

1994-05-19

1994年法规

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反映,煤炭属国家集中统营的许可证出口商品,目前的出口形式是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负责对外签约,其分公司执行相应的出口合同。由于分公司没有煤炭出口经营权,不能办理退税登记,无法申请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32866.html

1994-05-19

1994年法规

对集中缴库的银行等中央所属企业流转税的退税,由有关部门向财政部有关司提出申请,并附原始纳税凭证及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由财政部留存),经财政部核准,开具“收入退还书”,从中央总金库退付。

https://www.shui5.cn/article/8e/43228.html

1994-05-17

1994年法规

根据《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财政部统一印制了《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书》(即《暂行规定》中所述的“非贸易外汇支出申请书”)、《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退汇通知书》(即《暂行规定》中所述的“非贸易外汇退汇通知书”)及《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购汇人民币限额调拨单》。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47981.html

1994-05-17

1994年法规

中油公司派员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及使用油田联管会中工作,按照合同或有关规定,由雇佣单位统一支付给中油公司的人员服务收入,应按照营业税税目税率表中服务业的其他服务业,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32860.html

1994-05-16

1994年法规

你局国税油穗发[1994]37号文《关于JHN石油作业公司出租“海皇”号油轮应否征收营业税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对JHN石油作业公司出租“海皇”号油轮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84/130453.html

1994-05-16

1994年法规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出租“××”号油轮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80174.html

1994-05-16

1994年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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