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海运、空运企业”一语是指由泰国居民经营的海运、空运企业。“国际运输业务”一语是指缔约一方的海运、空运企业从事客运、货运或邮政运输业务,包括有关上述运输票证出售的业务,但仅在缔约一方境内各地之间从事的运输业务除外。
为了统一对外,平抑进价,加强宏观调控和严格管理,优惠纺织原料由部属公司统一对外组织进口。化纤原料由北京新纶化纤公司负责进口,化学纤维由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原中国丝绸实业公司)等负责进口。
持证会计人员,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受到两次记大过行政处分的,或弄虚作假骗取会计证的,发证机关应根据情节吊销或暂时收回其会计证,并建议所在单位适当安排其工作岗位。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均应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销路、管理基础好,只是在资金、原材料、能源及市场销售等方面遇到暂时困难,并经各地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严格审查批准的停工待工企业,在1990年度内,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照顾。
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发<1988>85号《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一切经营收入,包括随同产品(商品)销售取得的各种收入,都必须如实计入销售收入照章征税。
对监狱的用地,若主要用于关押犯人,只有极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从宽掌握,免征土地使用税。但对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生产设施较大的监狱,可以比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情况确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和核转范围以外的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设立的公司(企业)和分支机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委托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契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按我部“三定”方案,契税由农业税征收管理局主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确定契税主管单位,加强征管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主管此项工作;由其他部门代管的,要与有关部门商量,把征管工作接管过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内部要确定金融市场和同业拆借的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金融市场或同业拆借管理处。设立金融市场或同业拆借管理处要报经人民银行总行人事司批准。
申报原则和程序:对各部委因行业归口管理需由主管部门审批的中试产品项目和其它中试产品项目,科研单位可在主管部门申报立项,并由主管部门审定后,统一向国家科委申报《中试产品立项免税申请表》。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电视机成套散件、显像管和生产的显像管仍按整机13%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从1990年1月1日起,对进口和生产的电视机专用零部件(包括玻壳)、元器件一律按5%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
各级外贸企业要加强进、销价格的审核,完善内部物价管理制度。各地财政部门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出口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对于抬价抢购、低价竞销造成的损失,财政不予弥补,并相应扣减其出口奖励金。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从1990年起,对所有企业(包括承包企业和非承包企业)取消利润还贷提取“两金”办法。所有国营工业企业均应取消“利润分配”科目下“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明细科目。
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用于解决停工待工人员工资和生活费的银行借款,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可用税前利润归还。归还时,借(减)记“专用借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增)记“利润分配——归还专项借款的利润”科目,贷(减)记“专项应收款”科目。
外国公司转让其在华所拥有的石油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益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在该合同区已发生的勘探费用和开发投资支出后的余额,为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的宾馆、饭店加收的服务费,仍应按照原财政部税务总局(87)财税外字第254号《关于对中外合资经营宾馆、饭店加收的服务费征税问题的批复》办理。
本条例所称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家授权单位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欠税计划,层层落实清理欠税指标。今年初,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欠税要在年初欠税额的基础上压缩20亿元,这个指标已打入预算,必须完成。各地要想方设法完成这个指标,今年年底欠税余额要低于年初的20%以上。
各级财政部门在坚持主征的前提下,实行预收税款的办法,坚持先缴税后用地的原则。占地单位或个人在申报用地时,要先向财政部门预交税款,并持财政部门开具的预交税款凭证,到土地部门办理批准用地手续;土地部门批准用地后,财政部门依据实际批准用地数,与纳税人结算税款,实行多退少补。各地对预征的税款,要严格管理,及时办理结算,严禁挪用截留,对于已采取联合办公等办法收税,效果较好的,可继续实行。
鉴于人民币汇率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起下调百分之二十一点二,各种外国货币相对升值百分之二十六点九,经研究,根据国家物价局[1989]价涉字932号《关于汇率调整后有关商品价格问题通知》中“按各种商品价格分工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按低于这次汇率调整幅度适当提高”的精神,同意自一九九O年三月一日起,对外籍船舶以人民币定价的理货费、救捞费、船舶吨税、代理费调高百分之二十六点九。
国务院法制局对地方或者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和规章,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机关应当在限期内回复。
各级外贸,工贸企业归还各种专项贷款,必须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润和企业自有资金归还,对超亏的企业和效益不好的项目,各地财政部门(包括财政部驻各地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机构)应严格审查还款的资金来源,不得挤占企业原有利润或加大亏损。
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统一粘贴后下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向商标申请人收取商标规费时,加收5元印花税票款,开收据时另列收印花税款5元,收取的商标印花税票款在上缴商标规费时如数上交。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在华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0]20号 1990-02-14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江西、云南、贵州、广东、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和国发[1989]11号、工商企字[1989]第32号文件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施行细则的规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含企业),经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审批撤、并、留方案后,应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年检重新登记注册或注销登记。
引进技术的公司或企业根据外商要求减免税的文件提出报告,经经贸部或经贸部授权审批技术引进合同的地方经贸部门审核并提出书面减免税意见后,再连同引进技术的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文件资料(含外商要求减免税的文件),一并报送当地税务机关。
从事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外国企业,应按照1951年8月8日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产税;按照1951年9月13日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企业亏损的急剧增加,不仅耗掉了盈利企业为国家提供的积累,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使国家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企业的扭亏增盈。
尚未动用的“小金库”资金,按规定上交财政部分,直接从结余的“小金库”资金中支付,不再转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的帐目;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应转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的帐目,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
经营性亏损的国营企业,在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减亏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这些企业职工增加工资的执行时间和兑现增加的工资,其所需资金,应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中列支,不得在企业成本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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