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便利对外经济交流,加强海关对境内汽车所载海关监管货物的监管,我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管理办法》,现对外公布,自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施行。
印花税票粘贴位置。营业执照正本贴花,应统一粘贴在其左下角花边框内;商标注册证贴花,应统一粘贴在其内页右上角(“使用商品类”右面)边框内。粘贴的印花一律采用5元面值的税票,税票粘贴应端正、清洁,在税票与证照的骑缝处,用钢笔或圆珠笔画两条横线注销,画销笔迹要整齐、清晰(示意图附后)。
根据国务院令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从1988年11月1日起,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我行按规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在“其他税”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为本企业生产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燃料及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与外国企业和个人直接签订的购销合同和技术合同,属于外贸合同,其印花税的征免按(89)国税地字第102号通知办理。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除了党费、团费、工会会费、稿费提成和职工互助金等项目外,凡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的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都要进行清理和检查。
经过这次清理、检查以后,一律不准再以任何名义私设小金库。各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都要纳入本单位财会部门帐目,加强管理。凡应上交的收入必须如数上交财政,按规定留给单位的款项必须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得私立帐目,私存私放,逃避监督。
对港口的码头(即泊位,包括岸边码头、伸入水中的浮码头、堤岸、堤坝、栈桥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港口的露天堆货场用地,原则上应征收土地使用税,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酸碱、制革、肥皂和饲料工业所需盐的减税供应计划,由用盐单位填写统一的减税盐购盐计划表,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税务局申请,由税务局审核汇总,逐级报送上级税务机关,经国家税务局批准后下达执行。
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对监狱的用地,若主要用于关押犯人,只有极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从宽掌握,免征土地使用税。但对设在监狱外部的门市部、营业部等生产经营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生产设施较大的监狱,可以比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情况确定。
武警部队的工厂,凡专门为武警部门内部生产武器、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员装备、军械装具、马装具)的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生产其他产品的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在办理产权转让过程中,仍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月加报会工32表“关停企业清理维护费明细表”,以反映在被兼并或被出售过程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清理费用。
对1987年和1988年发生亏损、1989年盈利的农村信用社,可先弥补亏损,就弥补后的利润余额征收所得税。今后,农村信用社的弥补亏损问题,一律按上述原则办理,但连续弥补期限不得超过3年。
对纳税人、代征人或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纳税或者违章处理的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提起诉讼的法定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对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税务处理决定,应予维持;对于实体上处理正确,但程序上有缺陷的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在税务机关补正后,也要维持税务机关有关征税和处罚的决定。
保值储蓄存款提前支取的不给予保值贴息;储户到期不取并不办理转存手续,银行和邮电部门不得办理自动转存,从存款到期日至提取日只按原储蓄存款的存期利率计息,不再给予保值贴息。
企业纳税后的分得利润,大部分转作生产发展基金,用于对合营企业再投资以及合营期满时购买外方股本,小部分转作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其具体比例由财政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各级税务机关不要因为实行代征制度,而忽视或放松自身的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要切实做好对代征银行的税收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要与银行共同做好纳税登记、鉴定、申报和年度结算、竣工清算及纳税检查等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订本办法。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进出境旅客必须将所带的全部行李物品交海关查验。在交验前,应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或按海关规定的申报方式如实向海关申报。
对执行铁道部经济承包方案的铁路运输、工业、供销、建筑施工企业,铁道部直属铁路局的工副业企业和由铁道部自行解决工交事业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自1988年11月1日起到1990年12月31日止,免征土地使用税。
各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85)财税字第337号和(86)财税字第117号文件的精神,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不管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都必须依法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成立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成立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向其办事机构所在地相应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向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最近,一些省、市来函询问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制作录音、录像磁带等适用工商统一税税率问题,现统一明确如下:一、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除了盒式录音带以外的各种磁带,包括录音磁带、录像磁带、计算机磁带、仪器磁带、软磁盘等,税率为10%。
企业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票面金额,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工程结算”科目。企业收到的用以抵减应收帐款的商业汇票,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应收工程款”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增)记“结算户存款”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企业从事“四技”活动所得“四技”收入,都应当由企业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凡属于企业的商标、技术专利、先进技术成果、新产品开发、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副产品加工等方面所取得的收入,不得转移到其他机构,一律作为企业收入。
对出口的金、银首饰,由于金银本身在生产环节免税,因此只能退加工环节已纳的税款。今年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应按实际税负核定退税率,据以退税。
你省长葛县民政局《关于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标准减免税问题的请示》(长民字[1989]20号文)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来函称长葛县委负责人在传达全国财政、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时,提出“对民政福利企业的减免税,由过去的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50%为减免标准改为安置残疾人员占职工总人数50%为减免标准”。
对批准实行工效挂钩的邮电部直属企业,从1988年度起,按《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和有关规定征收工资调节税。但对1988年度已经征收奖金税的,当年不再改变征税办法,从1989年度起改为征收工资调节税。对没有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仍征收奖金税。
13种名酒和纯毛毛毯、电冰箱、电风扇等商品降价以后,承包企业一律不调整承包利润基数,企业在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和计提职工奖励、福利基金时也不得剔除计算。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发[1989]8号)的要求,现将商业部、经贸部、物资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物资公司的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银行结算办法的变化以及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加强国营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正确反映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现对国营建设单位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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