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在未进行年度决算以前,企业盈利(或亏损)的最终结果尚不清楚,同时注册会计师也未曾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查并出具查帐报告。鉴于这种情况,中外合营企业在未进行年度决算以前,一般不能预分利润。
实行原材料、燃料节约奖的范围,可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几种生产大量使用的原材料、燃料(包括电力、蒸气)实行节约奖励。原材料、燃料节约奖的奖金计入成本,单项列支。此项奖金,不征收奖金税。
各场原有的生产周转金,无论实行何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都要确保其完整性,不得随意减少或冲销,更不得分掉。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冲减时,必须报经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或在国际上有竞争能力的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可在五十年以上。
为鼓励外国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促进其外汇收支平衡,以利于生产经营和外国合营者将所得合法利润汇往国外,特制定本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多出口,多创汇,做到外汇收支平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第一条的规定,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和专利代理机构从事咨询、代理诉讼、代办专利申请等服务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
为了加强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保证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凡经营存款、贷款、个人储蓄、 票据贴现、 外汇、结算、信托、投资、金融租赁、代募证券等项业务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为了有利于尽可能多地利用外国资金进行经济建设,现决定对上述两项减税期限从1986年1月1日延长至1990年底。对[83]财税字第348号文中的其他规定仍应继续执行。
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所有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凡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其他行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都是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所得税。
对审计报告的审定是在社会审计、会计组织将审计报告送委托的审计机关之后,因此不存在“事先审定”的问题。至于审计机关如何审查决定及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报告,是属于审计机关的一项工作程序,对社会审计、会计组织的独立性无任何影响。
实行独立核算的预算外企业和经营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团体、学校、企业主管部门、公司所属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应依照本规定缴纳国营企业所得税。
现根据各地意见,决定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对林业部门及其他企业收购原木和木材时,在收购价以外缴纳的育林基金、林政管理费以及盐业运销单位或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在收购运销环节按规定缴纳的盐税,均可以计入商品的购入原价。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个体经济迅速发展,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政策,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对从事商品经营业务的个体业户,凡具备条件的,在征收营业税时可以按批发对待。
经营承包的分成比例,按照国家、集体多得,职工个人少得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会同财政厅(局)、税务局根据殡葬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情况确定。职工个人分成收入部分,免征奖金税。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发[1985]94号文件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正确计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据以核定费标准,现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工程供水部分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和大修理费率表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外国公司、企业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投资兴办合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建设港口码头,除适用有关合营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外,根据其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利润率低的实际情况,按照本规定给予优惠待遇。
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不再核拨事业经费,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核定的增资指标,自费工资改革的,在增发工资外,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人均不超过三个月基本工资金额的,免税;超过免税限额的部分。
经营免税外汇商品业务,须报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海关总署备案。经营免税外汇商品的品种和销售对象,须经海关总署核准。经营单位设立的门市部、提货点和专用保税仓库,须经所在地海关核准,并由有关海关报海关总署备案。
关于要求中国银行投资的国家基建计划内的项目免征建筑税的问题,经研究,我们意见,对你行信托咨询公司安排的列入国家计划的基建项目人民币投资和信托外汇投资,系属投资业务,不属于财政部财税[1984]212号规定的免征范围,应按照规定缴纳建筑税。
外国公司在中国海洋石油第一轮招标中,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探开发和生产海洋石油合同所发生的合同前费用,可以视同勘探费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该公司已经开始商业性生产的油(气)田收入中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5]粤税外字第240号文悉。关于中外合作经营的外方有两个(或多个)合作者应如何计征所得税问题,总局意见:对中外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外方合作者有两个(或多个)公司参与合作的,应按每个合作者分得的利润分别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县以上(含县)建委批准新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专门从事对城市土地、房屋实行综合开发的城市综合开发公司,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规定的各项业务收入的国营企业所得税。
经县以上(含县)建委批准新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并专门从事对城市土地、房屋实行综合开发的城市综合开发公司,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规定的各项业务收入的国营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违反财务制定规定,将奖金〔包括奖金性质的工资、津贴、补贴、酬金(含收入分成)、实物奖励等〕在费用和其他专项基金中列支的,除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外,并应计入奖金总额征收奖金税。
合资经营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合资经营企业固定资产更新的重要资金来源,是维持企业再生产的基本条件,如果把股东投资购建的固定资产所提取的折旧按股份分配作为回收股东投资,实际上就是抽走股本,其后果将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的水费收入中,由水利部门商请同级财政部门核定抵作供水成本和事业费拨款部分,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其余水费收入仍应按规定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凡实行统一核算并统一提取职工奖励基金和统一发放奖金的国营企业,其所属企业、单位、再自行增发的奖金,包括用来源于其他奖金渠道增发的奖金,应在发放前向统一核算的国营企业报告,并得到统一核算的企业已纳入统一申报和缴税的通知后,才能发放。
纳税人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奖金,包括用职工奖励基金、分红基金或其他资金渠道(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外单位给予的奖金)发放的各种奖金、实物奖励和超过规定标准所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劳动分红、股金分红等,均应计征奖金税。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在实际代征税款的1.5‰以内提取手续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各市、县内代收代交单位代征税额的大小确定各市、县的提取比例。由市、县税务局根据代收代交单位代征数额和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分别具体核定手续费的支付比例。
经营收入、支出由承包者独立核算,只向出包者交纳承包费的,承包者应先就其全部利润缴纳集体企业所得税,然后交承包费;出包者收到所得税后的承包费,不再缴纳集体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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