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4号)的法规,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局《关于抵押贷款购买商品房征收契税的请示》(青财农税[1999]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购房人以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当其从银行取得抵押凭证时,购房人与原产权人之间的房屋产权转移已经完成,契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必须依法缴纳契税。
拨款管理第一责任人由本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地区和本部门国债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同比例拨付负行政管理责任。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的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保险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一律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列支标准与税收法规规定的扣除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擅自内销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成品构成走私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走私罪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海关依据《细则》第三条(四)项、第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上述列举的六项业务活动中第(五)项所说“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包括的内容,应由税收协定及安排限定的主管当局确定。因此,凡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未予明确的,各地税务机关不得自行认定“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内容。
在换发税务登记证和新办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不得加收其他费用;国家另有法规的,按照有关法规办理。税务机关不得将税务登记的审核、发证工作交由中介代理机构办理,不得强制要求纳税人通过中介代理机构办理税务登记。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中央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审查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执行。
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预算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其他民办非企业单位上缴的所得税,作为地方预算收入,上缴地方财政。
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离退休经费,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增设“拨入离退休经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支付的离退休经费在“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离退休经费支出)”科目核算,并分别“拨入离退休经费支出”和“自筹离退休经费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办理退税手续后,应将退税额及配套还贷资金一起归还到期外汇借款,如发现挪用退税额或不按配套的资金相应归还外汇借款,取消下年度以税还贷资格,对挪用的退税额要追回上交财政。
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护栏、隔离栅同时提供安装劳务,属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的规定,对其生产销售的货物及安装劳务收入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银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一律按照税收法规法规的扣除标准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法规的列支标准与税收法规法规的扣除标准不一致的,应按税收法规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退还北方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度进口环节增值税1616万元。请你关据此办理有关退税手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应缴税款做相应税务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的规定,企业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在计算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时,必须根据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单位开具的“铁路运输货票”、“公路运输货票”等货票。
各类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均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和经营单位),依照《行政处罚法》等现行有关规定,该经济组织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当该经济组织不能完全承担有关行政责任时,应由其所隶属的企业法人承担。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经贸委所属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1999年为全国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120.99万美元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83.99万美元,天津海关37万美元。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属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1999年为全国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65.3万美元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北京海关进口49万美元,天津海关进口3.2万美元,广州海关进口13.1万美元。
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当及时用于救助活动。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入库级次仍按我部《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入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5]54号)和《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确认工作的通知》(财工字[1996]341号)规定执行。
对于部分困难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在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筹措资金,认真落实增加工资的政策。
现将2000年车船使用税完税、免税标志式样及设计要求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式样标准和设计要求抓紧安排印制。为方便各地车船使用税标志的发放和领用,经研究决定,今后每年的车船使用税标志改由各省级税务机关自行印制。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海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删去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储蓄存款利息”。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通过向用餐者发售“万通就餐卡”,持卡者可到与索迪斯公司签订“万通就餐卡”体系入网合同的指定餐饮场所(企业)就餐,并通过“万通就餐卡”进行结算。索迪斯公司对就餐者除收取就餐款外,还按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福建兴业银行所属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汇总纳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98号)及补充法规和《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7号)的有关法规,认真受理其纳税申报,实行就地监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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