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字[1998]125号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6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5-19
摘要:你们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农业银行降低营业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一直很照顾农业信贷方面的困难。

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6号议案(转建议)的答复

财税政字[1998]125号      1998-05-19

赵建贞等32位代表:

  你们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农业银行降低营业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国家在税收政策上一直很照顾农业信贷方面的困难。1994年税制改革时,在取消大量减免税的同时,对农业开发银行实行了营业税、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但对商业银行一律照章征税。1997年国家将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对农发行的营业税、所得税继续先征后返,另外,对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制定了特殊政策,法规对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在1997年底前减按5%征收;1998年减按6%的税率征收;1999年减按7%的税率征收;2000年恢复按8%的税率征收。这些措施缓解了农业信贷经营上的困难,体现了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

  营业税是一种行为税,企业的经营行为,无论盈亏,都应依法纳税。对经营困难的银行减免税,不利于贯彻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原则,从长远角度上讲,也不利于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一家商业银行,在税收政策上,应实行与其他商业银行同样的政策,不宜采取减免税的办法,也不宜比照国家对政策性银行的税收政策。

  感谢你们对财税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68552601

财政部

1998年5月1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