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股东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全文废止]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2015-2-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24年1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对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在2018年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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