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两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和文化部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黑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等38个部门今年9月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对象、惩戒措施、责任部门,规定了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信息反馈通报机制。 根据《备忘录》,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供了第一批425户、第二批365户用于联合惩戒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如北京市东阳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案件性质是偷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25.37万元、罚款768.74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化部提供了1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黑名单。如湖南省邵东县黑马网吧因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以及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被邵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为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信用惩戒和协同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将两部门提供的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便于公众及时了解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 相关政策——
国税发[1996]2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财政部等21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相关话题——
地方规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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