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发票时,发票备注栏都能填写些啥

来源:胡俊坤 作者:胡俊坤 人气: 时间:2017-05-31
摘要:【本节提示】纳税人在自行开具发票时,自然必须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如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应当说,大多数财税人员对发票开具的重点、关键点也十分重视,但对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却重视不够,比如说对备注栏

【本节提示】纳税人在自行开具发票时,自然必须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如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应当说,大多数财税人员对发票开具的重点、关键点也十分重视,但对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却重视不够,比如说对备注栏的填写,往往存在或多或少的错误,进而导致发票无效。本节,我们即谈谈发票备注栏的填写技巧与注意细节。 

【问题源起】

一位朋友打电话问我:“老胡哈,问您个问题,我们家取得了一份专用发票,业务完全真实,票据流、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完全统一,可国税局还是不让认证通过,不让抵扣进项税额,为什么?”

“为什么?我哪儿知道哈。您把发票扫描或者拍个照发给我看看。”两分钟后,他把发票扫描发我邮箱,我看过之后,坚决拥护国税局的做法。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家取得的发票备注栏内多了几个字:“折扣5%”。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上述条款实际上是从销售方的角度规定,而如果从采购方的角度分析,如果取得的发票备注栏填写了折扣额,那就属于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其进项税额就可以不让抵扣。 

【归纳与总结】很显然,发票的备注栏可不是随便填写的。但问题是,发票的备注栏,究竟可以填写些啥呢?

对此,我们不妨进行总结和归纳。但愿这些对企业财务人员都有所帮助:

序号

应税名目

备注栏内容

依据文件

1

提供建筑服务

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2

销售不动产

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3

出租不动产

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

4

运输服务

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5

经纪代理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3号

6

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7

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8

武装守护押韵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9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

10

销售单用途预付卡

11

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预付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3号

12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

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1号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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