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税库银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方式的通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解决第二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18]301号)要求,我局将于2018年8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税库银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方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网上签订范围 税库银三方协议中银行方为下列银行及其分行、支行的,可以使用网上签订方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原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纸质协议及签订方式仍然有效并继续沿用,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合适的签订方式。 二、网上签订方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三方协议验证申请(网签版)”功能,按照操作说明完成税库银三方协议验证的网上申请。待银行端、税务端依次验证通过后,税库银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8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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