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分局新办理某保险公司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该公司应当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汇总缴纳审批权限在哪里?在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还是在汇总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应提供什么资料? 解答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如果您对此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热线电话,我们使用电话交流可以更详细的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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