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土局 广州市房管局转发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 穗地税发[1996]154号 1996-05-31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市各区、各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上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1996]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国土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委托代征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1995]94号)的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粤地税发[1996]65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土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1996年3月14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土局 广州市房管局 1996年0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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