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废旧物品征税问题的通知 近来,一些地区询问废品收购企业经营废旧物品过程中产生的“加工挑选差异”如何征收营业税。对这个问题,总局曾批复天津市财政局,即“对经营废旧物品企业征收的批发环节营业税,其进销差价应包括加工挑选差异”。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1986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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