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计算应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计税时间应如何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规定,以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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