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印发税收协定执行手册的通知 际便函[2007]154号 2007-08-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学院: 为适应国家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的需要,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们开始了对外谈签税收协定的工作。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89个税收协定,生效协定85个,与香港、澳门签署了避免双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 目前我们已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税收协定网络,税收协定在加强与有关国家税务当局的合作、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税收协定为我“走出去”企业和个人服务的作用日显重要,执行税收协定的任务也日趋繁重。 在谈签及执行税收协定工作的二十多年里,总局和各地涉外及国际税务主管部门积累了很多执行方面的经验,这些经验对我们协定谈判及协定条款规定的理解及解释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和借鉴。但由于税收协定条款仅是原则性规定,文本以英文本为主,中文本属于译文,条款文字较生涩,不易掌握。尤其是随着跨国经营的普及、形式的多样化,各地反映出的协定执行问题越来越多,并越加复杂。为了方便各地正确执行协定,我们以手册的形式将所签协定做了疏理、归纳,就协定执行中问题较多的条款结合以往已发布的有关规定,做出解释。现将手册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此手册属于参考资料,不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现错误或有其他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税 屋附件:税收协定执行手册(略)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2007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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