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俗话说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顿三顿四顿……由此可见,美食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那么大家在大快朵颐的同时,可否看到繁花似锦的餐饮行业背后的商业逻辑和税收情况呢,今天小必就带领大家来盘一下吧! 餐饮现状 目前餐饮行业的经营样式繁多,为了快速复制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很多会选择连锁模式经营,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兼具以下特点: ①为了能够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纳税,大部分企业通过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经营,并且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餐饮企业开始注重多元化发展,不仅提供传统的餐饮服务,还涉足外卖、零售、供应链等多个领域。 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餐饮企业开始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通过引入智能点餐系统、在线支付、大数据分析、平台预定(美团、抖音等)等技术手段,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③品牌化运营成为餐饮企业的重要趋势。通过打造独特的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喜爱。同时,品牌化运营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根据以上经营特点,品牌餐饮企业一般会设立自己的供应链公司、品牌管理公司、直营门店。当然,部分餐饮行业可能根据自己的需求,也会设立研发公司、科技公司、农产品公司等。 营收模式 立足餐饮行业现状,多元化经营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①加盟费收益 连锁经营和品牌化运营让企业迅速走遍大江南北,同时加盟店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那么加盟店的加入给品牌管理公司带来了加盟费收入,只不过前期市场扩张过程中,该收益可能相对较低。 ②供应链收益 多元化发展模式下,供应链公司可能产生各类菜品的购销收益,包括直接购销的生鲜产品、加工贴标产品和其他食材。当然,货品可能从外部采购,也可能通过内部农产品公司采购。为了避免各门店以次充好,外部采购的情况出现,供应链公司需直接向门店销售并进行时时抽查监控。 ③餐饮服务收益 主要为直营门店通过传统方式、外卖模式、会员制模式、预售模式、跨界合作模式等方式进行餐饮服务多样化经营,同时还会销售品牌特色调料、甜品等获取额外经营收益。食客们可以通过比较成熟的网络平台,比如美团、抖音等进行团购。 在以上营收模式下,餐饮行业的成本支出主要为食材成本、人员成本、宣传推广费、平台使用费、店面租赁及设备费等相关成本费用。 涉税风险 01、供应链购销业务 ①虚取发票 因采购过程中存在向农户、其他商贩等供应商采购农产品的情况,其中部分供应商考虑到税负可能不予开具发票,或者需要加价才能开具发票,因此为了控制成本,可能存在向免税供应商多索取发票的情况。 另外存在部分委托外部加工的调料、半成品等收回后,要求对方按照销售商品全额以9%或者13%开具发票的情况。 ②虚开发票 因下属加盟店可能存在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共存的个体工商户,那么开具发票时也对应存在进行额度平移,将核定征收门店的发票开具给查账征收门店的情况。 ③少确认收入 因部分门店为核定征收模式,不需要取得采购发票,因此供应链公司存在按照开票金额确认收入,从而未足额申报税金的情况。 02、品牌服务相关业务 ①未及时确认收入 企业收取的品牌服务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特许权使用费应于合同约定应收款的日期确认收入,而企业可能存在一次性收取款项而分次确认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②未足额确认收入 因部分门店无需取得发票,品牌管理公司存在按照开票金额确认收入,未足额申报税金的情况。 ③品牌投资 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将餐饮品牌投入品牌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通过虚增品牌专利价值进行投资,错误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少申报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03、直营店经营业务 ①未足额确认收入 餐饮企业为吸引顾客,可能以打折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不索取发票,从而通过建立账外账簿,将未开票收入、促销费用等隐匿在账簿之外,或者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 ②不当拆分业务收入 因直营店可能存在餐饮、甜品和茶饮等不同经营品类,在不能进行合理区分的情况下,存在将各档口分别作为不同经营主体,故意拆分收益的情况。 ③混合销售 餐饮经营中存在单独销售调料、甜品等情况,但是账面未分别核算,单独销售收入按照餐饮服务申报增值税的情况。 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门店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工资通过私卡支付,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结语 目前各个区域对于核定征收的政策均在收紧,对小规模以上的个体工商户逐步执行查账征收方式,那么该形式驱使下,因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税率相对较高,为了降低税负,很多企业可能仍旧存在盲目虚开,滥用私卡的情况,但是雁过留痕,对应以上问题,如果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私卡流水或者平台数据,很多问题都将无所遁形,因此企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尽量通过合规方式降低税负,切记不可冒进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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