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 一、定期存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 定期存款,就是存入一定期间的存款,有1年以内的短期存款,也有1年以上的中长期存款。 无论持有期间长短,都属于银行的存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应该作为“银行存款”列示。 二、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如何列示? 定期存款结息日至报表截止日计提的利息,原在“应收利息”中列报,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应以摊余成本计量,在“货币资金”中列报。 根据CAS22,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即“摊余成本”本身就包含本金、利息及减值。 银行定期存款尚未到结息日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属于摊余成本的组成部分,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即与本金一起核算,列报时考虑流动性。具体而言,银行定期存款计提的利息在“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列报,对应损益项目是“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三、定期存款是否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定期存款是否作为现金等价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持有意图。用于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对现金的需求的定期存款才可能作为“现金等价物”,而具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的定期存款不能作为“现金等价物”。 以下定期存款不应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已经被质押或担保的定期存款。 企业已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存款利息。其表明:(1)管理层有持有定期存款到期的明确意图;(2)具备持有定期存款到期的财务能力。 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定期存款,企业均可以“随时支取”定期存款,因此可以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四、定期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 如果是为企业自身提供担保而被质押的定期存款,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列示。 如果是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被质押的定期存款,则再区分具体情况:如果是用于互保或反担保的,则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列示;如果提供质押担保后收取担保费的,则作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其他情形一般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已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存款利息的定期存款,因企业持有目的是为了获取较活期更高的利息,基于的是一种投资目的,因此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列示。 如果管理层没有明确的将某项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的意图,或者虽有此意图但无法证明具备所需的财务能力,则意味着存在在到期日之前提前支取的较大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定期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可以作为“现金”,但期末不可以按照定期存款利率对其计提确认利息收入。 如果管理层具有明确的将某项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的意图,且可以证明企业确实具有所需的财务能力,无需在其到期日之前将其提前支取用于满足现金支付用途,则该项定期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不能作为“现金”,但期末可以按照定期存款利率对其计提确认利息收入。 五、使用受限的定期存款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如何列示? 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货币资金时,我们可以将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予以列示。此外,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也可以单独披露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来源:徐风细语 作者:徐峥
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在报表中的不同列示 01、浅谈存款 我们在审计银行存款科目时,经常会发现各类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和结构性存款。 不同存款的持有意图都有所不同,有的是为了获取收益,有的是为了保持强流动性;也有的存款,是为了做质押贷款。 不同持有意图的、不同类别的存款,在资产负债表报表中的列示也有所不同,有些在银行存款科目,有些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又有些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更进一步,它们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也有所不同,有些是经营性的,有些是投资性的,又有些,是筹资性的。 这些在实务中容易混淆,今天我们帮助大家整理,写小黑板,划下重点,方便大家查阅。 02、定期存款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都可以随时支取,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银行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而定期存款,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我们知道,定期存款,就是存入一定期间的存款,有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相对短期的,也有2年、3年、5年的长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都有对应的存单。存单证明它属于银行的“存款”,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中,无论是否使用受限,持有的意图是什么,都在“银行存款”科目中列示。 但定期存单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却是和持有的意图以及使用是否受限,密切相关的。 1.如果定期存款的持有目的是为了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的流动性需求,而不是以获取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则其可以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报; 2.如果管理层对定期存款的持有目的是取得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公司有能力也有意愿将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资产负债表日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利息,现金流量表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报,而作为投资活动现流列报; 3.如果管理层对定期存款的持有目的是质押,即使用受限,则其作为筹资活动现流列报。在附注中披露时,还需要披露其受限的情况。 筹资意图不难区分,难以区分的主要是流动需求还是投资需求。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时,我们认为是投资需求: 公司有能力也有意愿将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 公司按照定期存款利率计提了利息 在满足这2个条件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定期存款是能够满足投资意图,而非流动意图的。 第一方面表明公司有这个能力持有至到期,那定期存款就不是为了满足流动需求; 第二方面则是公司计提了利息,这更进一步用会计处理说明了公司想要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因为我们都知道,定期存款提前取出来,是只能按照活期利率计算的,而不是原来约定的定期利率。 03、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是近几年银行的新产品,是在低存款利率的情况下,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的一种类存款产品,但事实不是存款的产品。 我们简单来看看结构性存款的定义: 结构性存款: 是指投资者将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存放在银行,由银行通过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或期货等),将投资者收益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信用、指数及其他金融类或非金融类标的物挂钩的具有一定风险的金融产品。 读到这里,大家是否发现,结构性存款,原来是一款具有一定风险的金融产品。虽然它的风险,相比于股票要低很多,但是比存款肯定要高一点。 在实际操作中,大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利率普遍高于定期存款利率,但极少出现无法兑付的可能性,同时结构性存款的涵盖期间更为灵活。 结构性存款在报表中的列示就略微有些复杂了。我们不妨来看看2020年上市公司监管报告中的一段内容: 两个关键词,分别是“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金融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这两个关键词,我们在新金融工具的分类中,曾经展开过。希望进一步了解的朋友,可以戳: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有哪些变化? 我们引用其中分类的一张图,大家可以简单回顾: 一般来说,企业持有的结构性存款,都是持有至到期的,因此对该进入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而非出售为目标的。 因此聚焦点集中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也就是该结构性存款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否能够通过“SPPI”测试。我们具体来看如何处理: 1.如果能够通过SPPI测试,按摊余成本计量, 1年以内的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1年以上的在“债权资产”科目列示; 期限长于1年但在1年内到期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列示; 2.如果无法通过SPPI测试,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年以内的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1年以上的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列示。 这么一看,我们就要学会,如何判断是否通过SPPI测试了。大家还记得SPPI测试吗? 合同现金流符合“本金+利息”的特征,类似于基本借款的安排。 如果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能够产生除“本金+利息”以外的其他现金流量,则该金融资产不通过SPPI测试。 如果要理解“本金+利息”存在一定难度,那我们就用反向来说明,如果一项结构性存款,和汇率挂钩,未来汇率的不同,会影响该结构性存款的实际收益率,且该影响并不微小,这就说明,这项结构性存款不通过SPPI测试。 因为,它能够产生除“本金+利息”以外的其他现金流量,也就是因为“汇率波动”而引起的流量。 这么一来,大家能够去结合遇到的结构性存款,去进行测试了吗?说到底,往细致去看,事情也没有那么难。 至于结构性存款在现流表中的列示,由于结构性存款无存单,因此较少用于质押。而结构性存款,投资目的更强烈,且部分结构性存款必须持有至到期。 因此结构性存款,基本是列示在“投资现流”中的。这点也是和定期存款存在的不同之处。 04、总结 到这里,我们对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的在报表的具体列示,就聊的差不多了。我们可以再聊聊对于这两项的审计程序,也就是如何来审? 首先,获得相关的资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的合同、定期存单。 如果结构性存款是网上直接购买,那就找电子合同。必然有合同。如果定期存单已经被质押,那就获取质押的证明。 同时,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向银行函证。包括定期存单的金额、期限、利率、使用是否受限;包括结构性存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等。 按照函证模板,结合第一步中拿到的资料,去认真填写,达到100%准确率,并做好函证的一系列程序。 最后,通过收益来查核存款的完整性。比如定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来查看公司的定期存款是否都列示完整等。结构性存款也类似。计算出大致的利率,查看是否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 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做好程序,搞清楚列报外,还要通过整个财务报表的分析,来查看公司持有存款的合理性,是否有非正常大存大贷的嫌疑等。 也可以查看公司存款相关的内控,是否规范;投资不保本的结构性存款,是否有相关合规程序。 这些,都是我们在审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也是我们在了解这个事项时的思路和脉络。 就通过这样的可能在大众眼里,所谓“枯燥”的程序后,我们也才真正开始了解这些存款以及背后的含义。这对于我们理解交易、理解利益、理解经济,都会有所帮助。 职业积累,就在点滴之中。 最后,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启发。如果大家觉得这样的汇总还不错,请帮忙转发、点赞,我们会继续展开,比如理财产品的处理、权益性投资的处理等。 来源:行走的审计汪 作者:FreeCti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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