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的通知 琼地税函[2013]514号 2013-8-26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为了深入开展好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的人员范围:省局领导(含副巡视员)、省局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班子成员。 二、开展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的时间:从8月21日至9月20日。 三、开展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的方式 (一)当一回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选择一个基层办税服务厅,在基层办税服务厅当一名工作人员,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与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同工作、同生活。 (二)当一回纳税人。参加活动的领导干部选择一家企业,代表企业或陪同企业办税人员办理某一项涉税事项。 四、开展领导干部换位式体验活动的目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通过当一回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当一回纳税人的换位式体验活动,切身体会基层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情况,切身体会企业办税人员办理具体涉税事项时经历的环节、流程、结果等具体状况。通过换位思考,从中感悟到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切实为纳税人服务、为税务基层服务、为税收征管服务,认真开展查摆地税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二)体验活动结束后,参加换位式体验活动的领导干部,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于9月20日前上交省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FTP/组织人事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换位式体验活动心得体会文件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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