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的发布,预示着软件企业认定工作进入新的征程。新的软件企业认定办法较之前的认定标准及流程更加严格。此文旨在将软件企业认定的标准及相关知识点作一梳理,以便企业更全面了解新标准下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一、 软件企业认定参考依据
二、 新标准下软件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由上述规定可知,欲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同时,还必须满足软件企业相关要件并经认定机构批准并取得证书的企业。
(二)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1、“两免三减半”及优惠税率
(1)“新办企业”的标准
Ÿ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Ÿ 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Ÿ 根据27号文的要求,“新办”的时间要求为2011年1月1日后。 (2)“两免三减半”的说明 与此同时,27号文还规定了企业获利年度、获得资质时间与定期减免税开始期的关系: Ÿ 如果企业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该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定期减免税优惠; Ÿ 如果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该企业应在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起,就其从获利年度起计算的优惠期的剩余年限享受相应的定期减免优惠。 举例说明如下:如企业2014年为第一个获利年度,则其取得软件企业资质的时间和定期减免的关系如下:
(3)获利年度的说明 由此可知,享受软件企业免税政策是从企业应纳所得税不为零的当年起算。从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年度起连续五年,不因亏损而递延优惠期间。 2、职工培训费用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的规定,上述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2)如职工培训费可以准确划分,则职工培训费可以全额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除却职工培训费的部分,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外购软件折旧摊销奖励与不征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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