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附加税在哪里缴纳?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7-14
摘要:专家回复:
  在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缴纳附加税费;同时在B县提供建筑劳务,需要在B县预交增值税,同时就预交的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在B县缴纳附加税费。

提问: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附加税在哪里缴纳?是项目施工地缴纳,还是总公司注册地缴纳?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下缴纳有区别吗?

专家回复:

在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缴纳附加税费;例如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属于A县施工企业,主要在A县提供建筑劳务,则在A县提供的建筑劳务在A县缴纳增值税,同时在A县按规定缴纳附加税费;同时在B县提供建筑劳务,需要在B县预交增值税,同时就预交的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在B县缴纳附加税费。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纳税地点都是一样的。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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