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第13号公告 2016-07-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国家税务局对联合发布的所得税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文件 (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地税所[2008]14号) (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1号) (三)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 (四)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劳务派遣业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6号) (五)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六)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新技术等四类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2号) (七)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所[2008]17号) (八)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09]8号) (九)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09]第7号) (十)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1]4号) (十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二、部分废止或失效的文件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经营性公墓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4号)第二条废止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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