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界”事项、预缴欠税、风险防控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24-05-22
摘要:税务机关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信息系统无法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很多申报信息无法与外部数据比对验证,汇算清缴事后管理缺乏有力的抓手。一些企业在按期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因资金短缺等各种原因,导致在年度汇算前都无法及时足额缴纳而形成预缴欠税,由于没有后续处理相关政策规定,给基层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一些困惑。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将于5月31日结束,本期邀请从事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税务专业人士,就今年汇缴管理中的共性问题,从实务角度加以分析。

  汇算清缴“跨界”事项的管理难点

  2024年05月22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李昌年 林逸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组织税费收入的重要环节,各地税务机关都高度重视。但是,随着科技高速发展、产业优化升级、企业经营发生变化,“跨界”事项管理方面出现一些难点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解决。

  “跨界”事项管理难点

  跨部门——共享机制不健全。目前,汇算清缴信息采集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申报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0余张,申报表填写有难度,申报成本较高,纳税人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有待验证。由于部门壁垒、行业壁垒和地区壁垒,在一些地方,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税务机关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信息系统无法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很多申报信息无法与外部数据比对验证,汇算清缴事后管理缺乏有力的抓手。此外,税收大数据价值的深度挖掘和有效利用,不仅对税务机关,甚至对社会治理和经济研判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加强税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能有效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升资源利用率。

  跨行业——产业类型判断难。互联网经济下,需求与供应的边界被打破,企业跨界经营不断涌现,如何准确判断企业的主营行业给税务机关带来更大的挑战。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为例,目录中现代物流业供应链管理创新服务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而是运用互联网,整合了供应链与订单管理、信息管理、资金管理、咨询服务等外部服务资源的创新管理服务。没有统一明确的行业判断标准,仅依靠税务机关,无法对企业的行业类型作出准确的判断。行业类型判断得准确与否,决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能否应享尽享,也影响税费收入能否应收尽收。

  跨地区——信息传递效率较低。企业发生跨区域迁移,除因迁入地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外,相关税收事项均需做延续处理,包括在迁出地预缴的税款、未弥补的亏损,以及其他涉税事项。目前相关迁移事项无法通过系统自动传输,只能通过纸质资料传递,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将信息补录进系统,迁移信息传递效率低、准确性不够。同时,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税务迁移管理办法,各地大多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要求,结合金税系统业务流程制定具体举措,在制度规范、报送资料、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方面不同地区执行标准不统一。因此,企业办理跨区域迁移事项沟通成本较高,迁入地与迁出地征管要求的差异,会影响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无法直接从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获取企业完整准确的信息,也增加税款流失等涉税风险。

  跨税种——勾稽比对不够充分。在实务中,跨税种的事项普遍存在,既包括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一般事项,也包括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特殊事项。对于同一经济业务,纳税人分税种填报各类基础信息,造成部分信息重复填报。税务机关分税种管理,不同税种间信息缺乏有效勾稽比对,涉税数据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立项到开发、销售、项目决算,各环节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密切相关,可将企业开发房地产的基础数据、取得发票数据、土地增值税清算数据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数据同步比对,进而分析企业所得税成本费用列支的合理性。

  跨年度——台账管理跟踪较难。跨年度事项包括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技术入股、政策性搬迁、不征税收入、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其管理难点在于信息的完整采集与台账的管理跟踪。以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跨年度跟踪管理为例,不征税收入业务复杂,且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跨年度事项管理台账,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管理需要自行设计,并手工录入。台账的数据主要来自于纳税人作不征税收入时自行填报的明细表,无法从发放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部门直接获取。因此,采集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无法得到保障,难以满足事后风险分析的需求;台账维护管理人工成本高,时效性低,无法根据纳税人后续申报情况自动更新,容易因管理人员更换导致台账管理中断。

  “跨界”事项管理建议

  加强跨部门合作。持续推进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着力提升第三方数据应用时效,拓展开发税收数据与第三方数据联动形成的税收风险指标。例如,对于股权转让业务,可将市场监管部门的股东变更信息、股权交易金额与转让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实时关联,提高涉税风险疑点应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搭建便捷高效的跨部门协作平台和机制,将行业判断、资格认定等专业事项交由专业部门协助判断。例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项目判断难的问题,前海税务局通过与前海管理局搭建产业项目判断协助机制,将难题成功化解。

  整合内部资源。一方面,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畅通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渠道,减少不同地区间税收征管尺度和征管力度的差异性,确保跨区域事项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强化税务机关内部不同税种管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通过系统对不同税种申报信息进行勾稽比对,挖掘异常申报数据,扎口推送风险任务,统一应对标准,为基层管理人员减负。例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股权激励”支出,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股权激励数据作分析比对,可有效获悉企业股权激励业务的模式、金额等情况,进而分析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等是否符合逻辑。

  强化系统支撑。“跨界”事项的有效管理,需要系统从三个维度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横向上,梳理核心征管系统中跨区域事项传递的堵点,将线下信息传递平移到线上,提高跨区域事项传递的时效性,确保纳税人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填补征管漏洞。纵向上,将分散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以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等基础信息,按“一户式”“一人式”集中归集,“一页式”呈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股权信息、房产信息等,同时将纳税人已经填报的信息预填至其他申报表相同信息栏次,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确保基础数据统一性和准确性。时间维度上,通过系统搭建统一跨年度管理台账,从纳税人基础信息表、申报表中自动归集相关信息,每年与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比对,出现异常时及时提醒管理人员跟踪处理,避免跨年度事项管理中断。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2024年05月22日 版次:07 作者:吴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企业年度财务和税务活动的最终环节,目前在多数国家已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和操作流程。一般而言,汇算清缴要求企业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实际的经营结果进行所得税的最终申报和缴纳,这一过程涉及对企业全年财务报表的审核、税前扣除项目的确认,以及可适用税收优惠的甄别等多个环节。

  笔者了解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政策的效率和公平性。例如,政策的复杂性,会导致企业在执行汇算清缴时需耗费大量时间和资源去理解和遵守各项规定。这种复杂性主要体现在税法条款变动较为频繁以及相关规定的不够明确,使得企业难以准确预测税务负担,影响其长期财务规划。另外,不同地区、不同税务机关在处理相同或类似案件时会有不同的解释和处理方式,这种不确定性使得企业在进行跨区域经营时面临更多的法律和经营风险。有的企业反映,税收优惠政策的不透明也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一个问题,虽然税收优惠旨在鼓励企业发展或投资特定领域,但有的优惠政策的自行判断过程复杂且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常使得只有资源雄厚的大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中小企业因信息获取不足或缺乏专业指导,往往无法精准享受到应有的税收优惠,加剧了市场竞争中的不公平。

  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透明和可预测的税收政策能够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稳定的环境,减少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对现行的法规条文进行彻底的梳理与完善,确保税务规定明确无误、易于理解且操作性强,这样企业才能在进行财务规划和税务申报时有确切的依据,减少因解释不一而造成的合规风险。增强政策的公开性与信息的可获取性也是提高透明度的关键。可通过官方网站和移动应用平台,发布税收政策变动、解读、案例分析等内容,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税务信息。

  进一步简化税务申报和汇算清缴流程。提高税务申报的效率与准确性,优化电子化税务申报系统是关键,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现有电子税务申报系统进行升级,例如引入智能填表功能,自动检测数据错误和矛盾,以及提供实时反馈机制,帮助企业及时纠正申报中的错误。税务申报指南的制定和持续更新同样重要,这些指南应详尽地解释申报要求,涵盖各税种的具体填报方法和常见问题的解决策略,定期更新这些指南,以反映最新的税法变化和政策调整,确保企业及时了解和适应新的税务要求,在整个税务申报过程中保持高效和准确。

  进一步优化税务管理和服务。税务管理的优化需要改进系统和流程,更需要提升税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服务态度,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教育,税务人员可以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对复杂税务规定的理解和操作能力,这将直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良好的服务态度是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关键,鼓励税务人员采取更加客观友好的服务方式,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和快速响应机制。引入专业第三方评估和咨询服务也是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这些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独立的审核和评价,帮助税务机关识别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也能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税务策略建议。

  促进税收政策与企业发展的协调。考虑企业生命周期中的税收激励是实现税收政策与企业发展协调的重要方式。设计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初创期的税收减免、成长期的投资税收抵免等,可以有效激励企业的创新和发展。针对不同行业和规模企业的差异化税收政策同样重要。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研发税收抵免,为制造业企业减轻设备升级的税收负担,这样的政策可以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在宏观上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

  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风险防控

  2024年05月22日 版次:07 作者:刘荣辉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税制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税种。一方面,政策变化多、时间跨度长、前后衔接难,加大了各方的实践难度,并且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经济活动呈现多样性、丰富性和原创性,进一步加大了税务机关服务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涉及纳税人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税金及各项扣除、弥补亏损、税收优惠等各个方面,同时还存在与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异同,需要全面考量、权衡差异、适时调整。从税法一般原理到具体实践、从法律条文到政策解释、从税收规定到财会制度、从企业管理到税收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体现出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特征,需要税务人员树立“大汇缴”的理念,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要义、政策要点、实践规律、操作手法和管理重点,重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风险防控。

  抓好汇缴覆盖面,督促年度汇缴进度。理论上,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本省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外省市总机构在本省二级分支机构也应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汇算清缴。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企业可以实行“申报缴款分离”,即先年度申报以服从汇缴进度,并于汇缴期限结束前再缴款,合规享受政策利好。

  规范申报行为,优化网上办税体验。借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线契机,统筹安排新旧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和无感切换应用工作,给纳税人提供更新、更优的网上办税体验。要引导纳税人全面准确申报各类资料、报表、财务报告、申报表、明细表,特别是关注主要申报表的版本变化和要求。

  创新服务举措,提高申报质效。今年汇缴系统创新了多项服务:优化了数据预填服务,只要纳税人至少提前一天申报了财务报表,就可在年度申报时享受数据预填服务;升级了风险提示服务,申报前有往期疑点提示,申报后至2024年5月31日前,进行重点事项疑点风险提示、留存备查资料初核辅导,征期后至6月30日前,强化风险提示结果二次应用,突出申报后风险管理;优化了退税办理服务,系统智能识别应退税纳税人并发送办理提示界面,纳税人选择“立即办理”即可一键发起退税流程,退税效率大大提高;优化了更正申报服务,2024年5月31日前,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根据情况自行更正。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纳税人如发现年度申报表存在错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一次更正申报。如需进行一次以上的更正申报,应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更正申报;或者经税企双方沟通一致,在电子税务局预约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功能,在约定时间内更正申报。

  突出过程管控,以数据驱动监管。事前突出辅导服务,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征税收入等高频咨询问题,开展专题宣传。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专场培训,提高实操能力,防范因个人能力影响一大片企业申报质量。分析企业历年申报习惯和疑点,结合预缴数据,对企业开展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事中突出风险预警,在3月—5月集中汇缴期内,以专家团队方式开展集中办公,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扫描,结合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对企业汇缴申报异常情况进行事中预警、督促整改,防范系统性风险;事后重点评估审核,以汇缴数据为管理驱动,扎实开展重点事项专项审核评估,开展政策执行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股权转让企业、长亏不倒企业、优惠政策不应享受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引导合法遵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预缴欠税在汇算时的处理有待完善

  2024年05月22日 版次:07 作者:邹忠明

  一些企业在按期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因资金短缺等各种原因,导致在年度汇算前都无法及时足额缴纳而形成预缴欠税,由于没有后续处理相关政策规定,给基层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一些困惑。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因各种原因形成的预缴欠税虽已申报并纳入了税务机关的欠税管理,但由于未实际缴纳入库,在年度汇算时不能将其作为已缴纳所得税额来处理,而是作为汇算补税处理。目前这种预缴欠税与年度汇算完全分离的处理方式,导致汇算补(退)税结果中包含了已纳入欠税管理的预缴欠税金额,可能会产生重复征收以及重复加收滞纳金的问题。

  对企业预缴欠税在年度汇算时如何处理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年度汇算处理时按照“分别处理、分别执行、综合管理”的方法来解决。

  “分别处理、分别执行”:年度内企业所得税分期预缴既是税务管理的工作重点,也是纳税人必须按期履行的法定义务,而预缴欠税与年度汇算补税应当是不同的涉税事项,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后果。因此,应按照企业的具体情况将预缴欠税与汇算补税区别开来,按各自欠缴时间及金额依法处理,分别执行,确保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综合管理”:预缴欠税与年度汇算有着本质的联系,不宜将预缴欠税与年度汇算全然隔离开来处理。可在“分别处理、分别执行”的前提下实施更有效的“综合管理”,具体处理方法是:一是对本年度预缴欠税在年度汇算时视同“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来处理,年度汇算结果若为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时,则企业预缴欠税与汇算补税都应依法缴纳并按各自欠税金额与欠缴起止时间依法加收滞纳金;若年度汇算结果为应退税款时,则税务机关应及时主动办理退税手续依法用于抵减企业预缴欠税并追补税款滞纳金。二是完善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相关栏目设置,在“本年累计实际已缴纳的所得税额”栏下增设两项附加明细栏目即“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和“本年预缴所得税欠税金额”,分别填列,或自动关联与税务管理系统相关的汇算年度的实际预缴入库和预缴欠税金额。

  这样处理不仅可以完整地反映出企业汇算年度实际应缴企业所得税、已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欠税以及汇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情况,而且确保了预缴欠税与汇算补缴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更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管理。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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