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买房的馊主意行不通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15
摘要:  最近,马先生拨通了银川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坐席员细致的解释下,马先生决定放弃房屋中介公司给他推荐的所谓能够避税的馊主意。   前不久,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的马先生为了方便女儿上学,打算在兴庆区二十一小附近买一套住房...
  最近,马先生拨通了银川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坐席员细致的解释下,马先生决定放弃房屋中介公司给他推荐的所谓能够避税的馊主意。

  前不久,家住银川市金凤区的马先生为了方便女儿上学,打算在兴庆区二十一小附近买一套住房。于是,他来到湖滨东街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经过咨询,马先生选择了一套2003年建造、标价17万元的房子。中介公司负责人帮他算了一笔账: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加上过户时的调档费、工本费、权证费以及中介费等,这套房子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超过了1万元。这让对二手房交易程序不太熟悉的马先生始料不及。

  这位热心的负责人告诉马先生,以前税费没有这么高。去年,国家出台政策,个人转让居住不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税务部门将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而如果超过了5年就可以按规定免税。这套房子还差1年多就满5年。如果相中了,他们能想办法让马先生少缴税,并且给马先生出了3个可以避税的“好点子”:第一种是做低合同价。比如这套17万元的房子,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交给房管部门的过户价可以14万元成交,这样剩余3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能轻易避掉;第二种是通过委托房屋代理公司在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转让公证,待房屋产权超过5年以后,再转让房屋产权,这样只需交公证费用,可以省掉部分税款;第三种方法更“节省”,由中介公司出面,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买方先交给卖方一部分定金,待卖方的房产证领证时间超过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完全“节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一连串所谓的好点子听得马先生一头雾水。马先生随后又来到另外两家房屋中介公司,大家的点子大同小异。这种做法究竟合不合法?自己会不会承担风险?谨慎的马先生拨通了银川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事关纳税人诚信纳税的问题,坐席员根据税收政策给予了解答:通过私下交易的方式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主观上就是在偷逃税款,这是税法不允许的。中介公司所谓的“好点子”只是出于既得利益的考虑,不能作为税收筹划的依据,类似情况应及时向税务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以防上当受骗,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将得不偿失。另外,买房如果拿不到产权,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那一系列“好点子”的变数谁也无法预料。

  听了坐席员的解释,马先生再三考虑后,决定放弃中介公司给他出的馊主意,重新寻找产权期限超过5年的房屋进行交易。马先生说,这样既能享受优惠政策,又能合法地省钱,自己还不用担那么大的风险,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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