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出台后,为进一步细化政策、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明确了税收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的有关要求,为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基层税务部门负担,《办法》中明确了纳税人申请跨境服务免税采取备案制的方式进行。同时,为加强税收管理和防范涉税风险,《办法》要求纳税人办理备案时须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财务核算时必须单独核算免税跨境服务的销售额。 相关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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