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业务规程[征管类][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8-04
摘要:业务描述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五、发票缴销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办理注销、变更税务登记,丢失、被盗发票,发票换版、出现质量问题,超期限未使用空白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发票等,需进行发票缴销处理。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缴销验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3.纳税人需缴销的未使用空白发票。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缴销发票。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发票缴销验销登记表》

  六、发票验销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已使用的发票交回主管税务机关验销。

  (二)主要依据

  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收发票网络开具的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缴销验销登记表》(一式两份);

  3.已使用发票存根联、已作废发票、红字及冲销发票原件。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验销发票。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发票缴销验销登记表》

  七、发票丢失处理

  (一)业务描述

  纳税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丢失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

  3.被盗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4.刊登作废声明的报样。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进行丢失发票处理。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发票丢失情况报告表》

  八、发票鉴定

  (一)业务描述

  发票持有人需对发票真伪进行鉴定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鉴定证明。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鉴定发票的原件;

  2.以单位名义申请鉴定发票,应凭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3.以个人名义申请鉴定发票,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4.申请鉴定人填写的《地方税收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

  5.申请出具《XX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鉴定书》的公、检、法及稽查等部门须出示办案单位的介绍信原件;6?无法即时办结发票鉴定工作的,应由送检人提供送检发票清单,双方在清单上签名确认送检资料,清单内容应包括:送检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送检发票票面显示开票单位名称、开具内容及票面金额以及送检单位(人)名称、联系电话。

  (四)办理时限

  1.1个工作日(省内电子发票,除深圳);

  2.对于需留置发票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相关部门办理→办税服务厅领取鉴定结果。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地方税收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

  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一)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

  (三)纳税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代开发票纳税申报表》;

  2.申请代开票人(即收款方)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代开票人是单位的应提供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照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后,多次开票的,可以提供已审核的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注明“本复印件由我单位提供,确认与原件一致”,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代开票人名称与经办人不一致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收款方委托他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应提供已办理公证的代理合同或协议书;

  3.合同、协议或付款方证明;

  4?省外及深圳纳税人外来临时经营应提供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省内(除深圳)纳税人外来临时经营则需提供项目编码;

  5.个人出租住房、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应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交易的纳税人还应提供交易房产的原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无发票的除外);

  6.有关完税证明(已缴税业户提供);

  7.涉及减免税审批的,需提供已办结的《申请代开发票纳税申报表》;

  8.涉及法院执行的,应提供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书。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纳税人提出申请→办税服务厅开具发票。

  (六)涉及的表证单书

  《申请代开发票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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