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营改增之后,个税有望成税制改革新的突破口。“个税改革的方案已经初步成型了。”11月26日,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记者,财政部近期已经召开了几次关于个税改革的专家研讨会。 “个税改革正在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推进。”财政部的一位官员也向记者证实,该部的确召开过研讨会讨论个税改革的问题,改革的方向也已经很明确,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但一些具体的问题还在探讨之中,比如到底把哪些收入纳入综合征收范围,目前还没有定论。 依法推进 据了解,在财政部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虽然财政方面没有公开个税改革的方案,但听取了与会专家关于改革的一些建议。 业内人士认为,让个税改革提速的恐怕是眼下日益严重的财政压力。今年1~10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848亿元,但预算支出却为134154亿元,其增速也比收入增速月高出了10个百分点,收支矛盾突出。此外,因营改增而实现的减税规模也达到数千亿,这无疑使得本来就窘迫的财政状况雪上加霜。此时进行个税改革,一方面能够让税制更加公平,减少普通工薪家庭的压力;另一方面,又能加大高收入家庭,尤其是富豪家庭缴纳的个税,对于弥补财政缺口大有好处。 “社会各界对于个税改革非常关注,但财政部要按照原有的时间表,按照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正在推进中。”上述财政部官员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个税改革。 分久必合 至于个税改革的方向,上述财政部官员表示早就已经确定了,“这是中央早就在文件中规定了的。”具体而言,就是从分类走向综合。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实际上就是向综合征收迈进的一种过渡。”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告诉记者,所得税就应该综合征收,比如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就是将企业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统一征收。当初将个税定为分类征收,主要是为了征收方便,而眼下一步到位地改为综合征收并不现实,所以就折中地提出按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原则征收。 虽然大的原则已经没有争议,但业内人士对于一些具体的问题仍然有不同的看法。 既然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那就意味着有的所得会纳入综合征收中,有的还会保持分类征收。王冬生认为,应该把一些经常性的收入先纳入到综合征收的范围里,其他一些偶发性的收入还是应该分类征收。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曾参加过财政部召开的上述研讨会。他认为,应该把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和房租等都纳入到综合征收的范围。 而在一些收入从分类征收变为综合征收之后,其相应的税率也必然会被调整。比如现在的工资收入的免征额是3500元/月,超出的部分按7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而股息红利等则是按照20%的税率征收,如果合并征收个税,那么税率必然会发生变化。 不过,这个税率如何变以及综合征收的范围如何界定,目前还没有定论,在财政部的研讨会上似乎也没有达成共识。 如何按家庭征收? 虽然具体的范围和税率还有待商榷,但在从分类税制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上,已经没有异议。相比之下,业内对于是否应该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还有争议。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谈及个税改革时曾指出,“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 王冬生指出,按家庭征税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毕竟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企业和家庭。不过,由于中国传统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十分复杂的赡养抚养关系,如何界定“家庭”也成为了一个重大的难点。 对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提高工资薪金起征点,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表示,这肯定不是未来改革的方向。前述财政部官员也表示,个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个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希望不要炒作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过,在王冬生看来,个税起征点还是有调整的空间的。 上述财政部官员告诉记者,个税改革的方案可能会比较理想,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还需要继续讨论酝酿。即使是在上报之中,方案也还会被公开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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