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15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针对《清单》内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了办税指南,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进行查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2018-06-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编制了《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清单》共6大类133项办税事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针对《清单》内办税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了办税指南,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办税指南进行查阅。

  三、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及办税指南,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附件
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共6大类133个事项)
序号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1



扣缴税款登记
2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4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5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6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7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8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9 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
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1 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3 自然人纳税人信息采集
14 纳税人跨县(区)迁入
15 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16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
17



发票票种核定
18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0万元以下)
19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20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变更发行
21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
22 发票领用
23 发票退回
24 代开增值税发票
25 发票验旧
26 增值税发票存根联数据采集
27 发票认证
28 海关完税凭证数据采集
29 发票缴销
30 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31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32 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房租发票)
33 代开增值税发票作废申请
34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
35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36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37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38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39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4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41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4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4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44 委托代征申报
45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
46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47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48 关联申报
49 国别报告
50 成本分摊协议副本报送
5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5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53 增值税预缴申报
54 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年度清算申报
55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56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57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58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59 电池消费税申报
60 涂料消费税申报
61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62 车辆购置税申报
6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64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65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申报
66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消费税申报
67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申报
68 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69 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70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71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72 房产税申报
73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74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75 耕地占用税申报
76 资源税申报
77 印花税申报
78 车船税申报
79 烟叶税申报
80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81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82 扣缴车船税申报
83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84 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85 定期定额户分月汇总申报
86 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电子缴税协议)
87 社会保险费申报
8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89 工会经费申报
90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91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备案
92 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报告
93 增值税优惠备案
94 消费税优惠备案
95 车辆购置税优惠备案
96 出口退(免)税备案
97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
98 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
99 边贸代理出口备案
100 出口企业放弃退(免)税权备案
101 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税提醒服务
102 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备案
103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104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计划报告
105 非居民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办理
106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
107 资源税优惠备案
108 印花税优惠备案
109 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110 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变更
111 列入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办理
112 房产税优惠备案
113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备案
114 土地增值税优惠备案
115 车船税优惠备案
116 耕地占用税优惠备案
117 契税优惠备案
118 城建税优惠备案
119 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120 地方教育附加优惠备案
121



完税证明开具
122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123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
12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
125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更正
126 《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127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8 完税凭证换开、重开
129 房产权属转移涉税证明
130 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
131 规费类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
132 变更社保登记
133 工会经费缴费登记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编制了《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自2018年6月15日起在全省实施。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编制福建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三、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增列福建省“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29项,并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业务拓展适时调整《清单》。目前,《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规费类6大类133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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