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59号 2000-08-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吸引民间投资和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类以及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填补市场空白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OOO年八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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