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财税[2006]88号文件中关于“职工教育费”2.5%的扣除比例适用于所有企业,还是只适用于技术开发类企业。 答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文件第二条“关于职工教育经费 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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