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来在社保部门签订的缴费协议是否还有效? 答:有效。当企业原缴费账户和缴税三方协议账户一致时,可直接使用缴税账户协议;当不一致时,税务部门按照以验代签或面签方式完成缴费协议平移。 二、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忘记怎么办? 答:缴费人可以电话联系或直接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由税务人员重置客户端密码即可。 三、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提示“未查询到社会保险缴费登记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未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二是社保、医保部门虽办理登记但信息未传递税务部门;三是税务部门接收参保登记后未完成关联。属于前两种情形的,缴费人需在社保、医保部门办理登记及数据推送税务部门有关业务;第三种情形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关联登记有关业务。缴费人无法自行确定的,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四、最新版的客户端安装包在哪里下载? 答: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涉税软件 地址: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gzfw/xzfw/rj/ssrj/ 五、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是否可以打印缴款凭证? 答: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可以打印缴费证明。 六、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三方协议如何签订? 答:目前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还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功能,若需要签订或者变更三方协议,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七、缴费时扣款锁定了怎么办? 答:可以电话或直接去主管税务机关大厅,由税务人员做单笔交易处理(社保费),就可以再次进行缴费。 八、划转之前的社保费缴费记录是否可以在税务局查询? 答: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0年10月31日前的缴费记录,在社保、医保部门查询。从2020年1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保费,可在税务部门查询缴费记录。 九、电子税局是否可以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方协议?税、费三方协议是否只需要签订一份? 答:电子税务局暂不支持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方协议。当企业原缴费账户和缴税三方协议账户一致时,可直接使用缴税账户协议;当不一致时,税务部门按照以验代签或面签方式完成缴费协议平移。 十、社保费划转之后如何补缴之前月份欠缴的社保费? 答:缴费人先在社保、医保部门按规定核定补费数据,并将具体补费险种、金额等缴费信息(或称征集计划单)传递至税务部门后,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信息完成征收。 十一、企业能否以同一个银行账户办理缴纳税费业务? 答:企业可以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办理缴纳税费业务,税务部门允许一个账户同时缴纳税款和社保费。 十二、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扣费协议? 答: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重新签订扣费协议,主要存在两种情形:一是之前未在社保经办机构签订过扣费协议的缴费人;二是虽然之前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过扣费协议,但协议对应的银行卡处于注销、挂失等异常情况。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重新签订扣费协议,可以通过“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银行柜台等渠道签订扣费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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