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发[2022]102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29
摘要:为切实增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能力,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保障培训资金安全,以高质量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助力推进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

苏人社发〔2022〕102号              2022-07-29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增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能力,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保障培训资金安全,以高质量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助力推进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培训政策

  (一)明确政策权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培训政策,明确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范围和条件。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细化培训政策和项目,确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标准。上下联动,进一步发挥政府培训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

  (二)明确培训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用人、培养“双责任主体”的作用,支持其结合生产需求自主开展职工培训,鼓励龙头企业为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职工培训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技工院校的培训主力军、主阵地作用,突出数字技能,全省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40万人次,各设区市由技工院校承担的培训规模原则上不少于当地总培训人次的三分之一。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有效补充作用,加强示范引导和品牌培育,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提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能力。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等面向社会释放培训能力。

  (三)明确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计划分解和统计调度机制,精简各类培训指标,省厅每年向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解下达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数量计划。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据此分解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三项任务指标,报省厅备案后下达至所辖县(市、区)。省厅主要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采集各级各类培训数据,各地不得层层加码,随意提高培训任务指标,增加统计调度内容。

  (四)明确培训重点。立足服务企业产业、促进就业创业,建立精准识别、响应培训需求的动态管理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培训项目和任务。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大规模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和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广泛开展生物医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集成电路、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高端装备、智能电网、节能环保、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技能培训,着力培养服务实体经济的复合型、紧缺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五)推进培训数字化改革。适应“智慧培训”“终身培训”的需求,构建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记录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加快推进培训实名制管理和职业培训补贴无感支付。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地根据培训项目和职业(工种)特点,合理设置线上培训课程和课时,鼓励能够在线上开展的通过线上培训实施,提高培训的便利度和可及性。公开征集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机构和线上课程资源,纳入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和资源推荐目录,推荐各地使用。加快建设省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云平台,对接入驻优质线上培训平台和精品线上课程资源,综合运用职业培训券等手段,对参加培训人员开展培训推荐、就业推介等服务,打造线上与线下、远程与现场、理论与实操、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数字化培训工作格局。

  二、统一培训资金管理

  (六)加大培训投入力度。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已有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含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保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落实。各地政府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以及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技能培训等情况作为省政府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重要指标。

  (七)优化培训资金支出结构。加强培训资金的精准投放,培训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条件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培训后就业奖补等,以及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培训方向)。各地应适当控制用于生活服务类技能人才培训的资金投入。中央和省就业补助资金中培训补贴资金优先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制造业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和数字技能人才培训项目上。对培训资金使用精准度高,高技能人才、制造业技能人才和数字技能人才培养效果突出的地区,在申请国家和省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省技工院校重点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培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实训耗材和培训时长等因素,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机制、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和定期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当地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各地可对不同的职业(工种)、培训等级、参训人员等探索实施阶梯性补贴方式,适当拉大阶梯补贴差距,提高培养成本高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

  (九)强化培训项目和资金目录管理。对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批次计划公告等实施目录管理、动态公布,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省厅定期发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各地可结合当地培训实际和资金承受能力,从省目录中选取相应职业(工种),纳入当地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并按照不超过所选省目录职业(工种)数量的30%新增本地职业(工种)目录。其中,对列入当地重点产业培训补贴职业(工种)或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的技能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十)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可计入职业技能培训总学时,对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取得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评价补贴。优化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流程,完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直达机制,保障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渠道顺畅、拨付及时。

  三、统一培训项目

  (十一)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坚持就业导向,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重点帮助他们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建立完善参训人员培训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推行“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深度融合模式,持续提升培训质效,推动就业重点群体各类人员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十二)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坚持产业导向,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支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海外研修培训。鼓励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鼓励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文化、岗位实操相结合,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服务、新材料、新产品等方面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综合运用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线上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十三)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坚持创新导向,依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现创业阶段全覆盖,组织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企业经营发展等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项目选择、市场评估、创业计划等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培训指导服务。适应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广泛开展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四、统一组织管理机制

  (十四)强化就业促进。建立以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三项指标为主,以参训人员满意度指标为辅的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主要评估参训人员在就业技能培训后实现就业的情况;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稳岗率主要评估参训人员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后稳定在岗的情况;创业培训合格率主要评估参训人员在创业培训后考核合格的情况;参训人员满意度为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对所参加培训的评价情况。以上指标均通过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比对,按月监测调度。各地就业技能培训上岗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作为省政府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指标内容。

  (十五)强化智慧监管。按照“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要求,将所有参加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统一纳入到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实名制管理服务。推行职业培训补贴“全程网办”,建立培训信息对接共享机制,推动培训数据智能化审核校验,保障培训补贴数据真实准确。加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云眸工程”建设,引导培训、评价机构加大监控设备等硬件投入力度,综合运用地理位置签到等技术功能,实现对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采取实名验证、人脸识别、过程拍照、即时互动等技术加强线上培训监管,确保学员学习的真实性;推动线上线下培训、评价融合监管,实现培训、评价过程有记录、可查询、可追责。

  (十六)强化风险防范。坚持培训工作“阳光下运行”,推进“制度+科技”“人防+技防”体系建设,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培训组织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规范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对培训资金的规范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队伍建设,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培训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和高效。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监管培训过程,建立年度培训资金使用的第三方审计和绩效评价制度。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的一项重要抓手,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协同联动,形成抓落实、见成效的合力。要着眼大培训工作布局,按照“责随事走,人随事调,财随事转,人、事、责、财一致”的原则,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培训政策、培训资金、培训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四统一”的实施意见,细化具体工作举措,加强资源要素保障,配优配强职业技能培训条线工作力量,对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集中调度。职业能力建设条线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经办服务、质量评估、统计调度等工作,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技能人才评价条线要继续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技术资源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适应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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