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杭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和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贯彻发展新理念、构建发展新格局,更好地服务“两个健康”,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杭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着力构建杭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支持、要素保障、成长激励、权益保护、环境支持、工作保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凸显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首位度、贡献度、参与度、满意度,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在新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增添动力和活力。 2.主要目标。到2025年,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4万亿元,在册民营企业总数超90万户。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杭州上榜企业数保持全国城市首位,全市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40家,每年动态保有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00家以上、培育“品字标”品牌企业32家以上、争创市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6家以上。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民营经济社会贡献度显著提升,民营企业家队伍持续壮大。高水平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营商环境竞争力全国领先。 二、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支持体系 3.激励创新主体。强化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鼓励民营企业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民营企业募资设立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市场化创投基金,市创投(天使)引导基金予以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省“尖兵、领雁”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首台(套)提升工程,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 4.做强创新平台。推进“双创”平台建设。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构建新型实验室体系和重大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建设校企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共享中试平台。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和省高能级战略平台,争取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跻身全球创新型城市前列。 5.支持产业创新。坚定不移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聚力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和未来产业。坚持把制造业作为强市之基,推进“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继续大力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扩大应用场景,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做强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6.完善创新机制。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完善科技进步创新发展考评体系,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鼓励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应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转化中心。 三、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体系 7.加强人才保障。深入实施“全球英才杭聚”“杭商名家培育”等人才工程,进一步优化“人才码”和人才数智平台,强化对人才落户、教育、医疗、住房等服务保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机制。加强企业技术技能工人的职业培训,构建“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企业青年人才培训模式。 8.加强金融支撑。打造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推广应用“贷款码”。优化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贴息政策,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文化版权等无形资产融资模式。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支持民营融资担保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联保、分保等业务合作。 9.加强数据开放。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利用,鼓励运用技术手段探索安全可靠的数据开放利用机制。推动数字交易中心建设,以开放模式广泛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加快研究、构建数字交易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10.加强用地保障。深化“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强化民营企业制造业用地保障。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支持民营企业改造提升低效用地。多措并举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职住平衡问题。 四、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长激励体系 1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培育力度,力争上榜数量继续保持全国城市首位。深入实施“雏鹰行动”“雄鹰行动”“鲲鹏计划”,培育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大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12.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效提升,着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实施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梯队培育体系,推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13.促进企业开放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主动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大力培育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发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叠加效应,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完善“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企业出口的抗风险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浙商回归、杭商回家工程,抢占国内大循环制高点。 14.培育企业家群体。加强对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关爱机制。以“杭商心向党”主题活动为统领,分梯次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训工程。规范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完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落实民营企业出资人评先评优、政治安排的征求意见制度和严审把关制度。深入实施“新生代杭商成长计划”“新领计划”,推动新生代企业家做好政治传承、事业传承和精神传承。 15.引导促进共同富裕。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以高水平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员工持股。鼓励民营企业全面参与乡村振兴,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百社百企结百村”帮促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帮扶和山海协作。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慈善公益文化建设。 五、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权益保护体系 16.提高部门联动效能。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定期评估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矛盾纠纷。 17.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取消民营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异化待遇。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和质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18.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政府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信用管理示范型企业。实施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指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发挥杭州知识产权法庭作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行知识产权侵权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精准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应诉和主动维权,完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与援助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涉外维权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中国(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渠道,提高关键核心技术专利授权效率。 20.倡导企业合规经营。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为市场主体明确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深化平台经济监管创新,完善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健康“体检”机制,加强平台经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六、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支持体系 21.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153项509条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立法。持续优化涉企服务,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迭代升级“亲清在线”等涉企服务平台,完善惠企政策兑付事前精准推送机制,推进涉企补助规范精准、实时兑现。强化市场主体满意度评价,提升企业参与感和获得感。 22.推进降本减负。全力打好助企纾困服务稳进提质组合拳,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建立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进一步减轻用能负担,用好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按要求落实阶段性降费率、稳岗返还等政策。 2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调整政策要设置合理过渡期。用好“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平台,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按照亲清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规范行为。 24.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培育和发展民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鼓励民营企业党委设立纪委,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廉洁风险防范制度、权力监督约束制度和腐败行为惩戒警示制度,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5.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榜样。树立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讲好杭商故事,宣传杭商典型,弘扬杭商精神。 七、强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保障体系 26.加强党建引领。把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推行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加强民营企业和商会协会的统战工作。大力加强新兴领域党建,持续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商会改革发展和标准化建设。 27.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统筹主抓,把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发挥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牵头协调的作用,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对民营经济的统计和监测,定期发布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28.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多渠道多载体多层面开展专项政策解读,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发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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