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非税收入线上申报方式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拓展缴费服务渠道,方便缴费人网上缴费,现将优化调整非税收入线上申报方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重构非税收入各费种线上申报功能,申报方式调整为按费种申报,实现部分费种申报信息预填。缴费人登录宁夏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菜单,选择申报费种,补充录入部分申报信息,即可完成相应费种申报。 二、实现核定征收费种的费源信息共享,缴费人通过宁夏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土地闲置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期)、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5项核定征收类征收项目,费种申报表单数据自动生成,缴费人只需选择是否确认申报,不必再次录入申报数据。 三、缴费人选择线下申报缴费,仍通过办税服务大厅自行申报缴费。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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