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地税函[2006]291号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繁峙县岩金矿资源税定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2-13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9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7)20号通知精神,现将繁峙县岩金矿资源税定额调整如下:凡在繁峙县境内从事岩金矿开采的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资源税定额调整为每吨1.95元。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繁峙县岩金矿资源税定额的通知[全文废止]

晋地税函[2006]291号           2006-12-13


忻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岩金矿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69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7]20号通知精神,现将繁峙县岩金矿资源税定额调整如下:

  凡在繁峙县境内从事岩金矿开采的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资源税定额调整为每吨1.95元。

  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200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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