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尽快出台实地验车管理办法。 应尽快出台实地验车办法,以指导基层验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建议对申报车辆进行有选择的验车,在征税中如对每辆征税车辆都进行验车,车购税征税效率将大大下降。建议对同一型号有多种配置,但纳税人申报不是最高配置的车辆,必须现场验车;同时对纳税人申报计税价格明显偏低车辆和客车及进口车辆除验车外,还应要求纳税人提供购车合同原件及详细配置单,防止以普通销售发票开具价外费用或改装费等逃缴车购税。 (三)重新界定农用三轮车免税标准。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是我国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我国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而对农用三轮车的减免不符合国家支农惠农的根本原则,国家应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三轮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保证该项政策的真正落实,进而实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四)简化办税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1、创新思路、简化办税程序。由于新系统更加精细,前台人员录入工作增加很大。在目前条件下,应借鉴一些省、市的成功经验,利用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条码扫描替代手工输入车辆申报信息,充分利用车辆合格证上的资源,经扫描转换、导入车型、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等信息,以减轻审核人员工作量(陕西西安国税局开发的车购税电子申报系统后原来办理车辆申报需5-8分钟,目前只需1分钟)。同时还应考虑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入税控后,将在发票“税控码”区打印税控码,由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了车购税申报所需要绝大多数信息,建议增加扫描税控码获得车购税申报信息的功能,实现与合格证扫描数据之间的比对,提高办税效率和准确度。 2、充实征管人员,加大业务培训。目前,各地车辆购置税属地征收以来,各县区车辆购置税申报工作基本都是由办税服务大厅申报人员负责办理,除办理车辆购置税外,还负责申报纳税等一系列涉税事宜,由于业务量加大,征收力量明显不足。建议对车购税征收人员进行分期培训,做到征收人员对软件运行流程有进一步的了解,体现高效、便民的国税形象。 (五)改革现行的“一车一档”制度。 “一车一档”沿用的是以前“附加费”的制度,交通部门具有管理车辆的职责,而国税部门并没有这类职责,只要能依法管理车购税就行了。车主不论是过户、转籍、变更,凡在车管部门办一道档案手续,就要在国税部门办一道,给纳税人造成了折返办事的麻烦,给我们的征收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负担。重新设计车购税完税证明,建立车购税证明电子档案,要过户、转籍、变更的,直接在完税证明上和电子档案上备案,国税部门只负责保管完税证明就足够了,为车购税融入大征管创造有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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