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至8月2日,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会议在我区兴安盟阿尔山市召开。会议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及“十二五”期间深化财产行为税税制改革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就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规程》的修订进行了专题讨论。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作了工作报告。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东,兴安盟盟委委员、副盟长刘福德出席了会议。来自北京、上海、广东、辽宁等13个省市地税局代表参加了会议。 陈杰司长在会上强调,要把握好财产行为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徐贺评论:印花税执行了20多年了,确实该进行了大修理了,依据当时的合同法制定的政策已经完全无法适应现在的社会经济环境了,如果印花税与城建税合并了,是否还是作为附加税来征收呢? 三是要做好存量房评估征税工作。今年下半年按时实现全面推广的任务目标,近期总局将对存量房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 会议期间,陈杰司长及总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与我区会议代表就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进行座谈,专门听取了区局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汇报,并对我区财产行为税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勉励全系统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继续深化财产行为税征管改革,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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