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津静财[2021]28号 2021-10-18 各乡镇、园区财政所,各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静海区财政局、静海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商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市静海区政务网公布,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网站公布。 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静海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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