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全文失效] 湘国税函[2005]728号 2005-12-23 税屋提示——依据湘国税发[2008]121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本法规自2008年10月09日起,全文失效。
从2005年9月份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以来,各地国税机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布置,严格按照湘国税函[2005]534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定位定税系统推广工作,各级国税机关成立了领导小组,拟订了推广方案与日程,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制度与奖惩措施,举办了定位定税系统业务培训,为数据采集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各地通过电视媒体、宣传单、广播、宣传车、座谈会、协税会等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对定位定税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公平纳税的良好环境,如永州市冷水滩区局,采取座谈会的形式宣传定位定税系统。 有的地方在政府的倡导下,与地税、工商等部门联合进行定位定税信息的采集,如娄底市娄星区局。有的地方利用电子表格模拟定位定税软件生成定额,以减少在系统中调整的工作量,如怀化市局、张家界市局。各地为了确保采集质量,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与考核制度,如自治州局的三级审核制度。总之,在前期的定位定税系统推广工作中,各地对定位定税工作认识到位,能把定位定税工作与“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结合起来,与清理漏征漏管结合起来,及时督促漏征漏管户办理税务登记,将个体税收征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截止11月底止,全省已采集定位码60万个,其中国税定额管理20万户,许多地市已进入数据录入以及定额生成与公示阶段。湘潭市局对整个定位定税推广工作认识高,行动早,进展快,目前已全部完成数据录入和定额生成,进入定额审议和公示阶段。为确保全省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后阶段数据录入的质量以及定额生成、定额公示、定额执行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坚定信心,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工作,特别是数据录入的质量把关、定额公示的解释宣传、定额执行的日常管理,都会面临很多困难。我们要坚定定位定税系统顺利上线的信心,要克服所面对的实际困难,做好定位定税推广工作。各级领导要继续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市、州局要在征管科确定一名懂电脑、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定位定税系统的应用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精心组织,共同做好当前的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定额审议、定额公示、定额执行等工作。 二、正确处理收入增长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全省个体税收收入占总个税收收入的比重虽然不大,但纳税户数却占全省总户数的80%以上,税源小、分布广、影响大。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工作,清理漏征漏管,详细了解纳税人的经营信息,使核定的税额尽量客观、实际,使整体个体税收呈增长势头。同时,通过定位定税系统推广工作,又要保持社会的稳定,要循序渐进地提高定税额,逐步使税负水平接近法定征收率,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良好纳税秩序,真正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 三、认真落实好以下几项具体工作。 1、组织好培训工作。由于软件升级,各地在数据录入前,对录入人员要进行软件操作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操作流程,并对照案例,进行上机模拟练习,深入理解操作规范与注意事项,并进一步掌握定位定税软件的原理,以保证录入数据的质量。 2、严把数据采集质量关。这是定位定税系统的基础和前提,各地必须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县区局要认真审核定位定税采集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按路段归类,以便录入。对录入系统的数据,要对照纸质资料进行核对,采集人、审核人、录入员、复核人都要在采集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市局要认真审核参数设置资料的客观性与逻辑性。 3、做好定额生成的测算工作。对纳税户的经营信息,要录入电子表格,利用公式,自动生成定额,并利用电子表格操作的简易性与方便性,对参数与定额进行调整、测算、审核,使定额接近客观实际,以减少数据录入定位定税系统后,再进行调整的工作量,确保录入工作顺利进行。 4、各市州信息中心要根据需要在12月底前搞好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的服务器安装,同时各区县信息中心要安装好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客户端,市、县两级信心中心要协助征管部门搞好定税定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初始化模块,确保定位定税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及时上线、正常运行。 5、做好数据的录入工作。各地要组织好数据录入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组织形式,原则上参数设置的录入工作要集中在市局统一录入,以便统一口径,确保质量,其它数据的录入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征管部门与信息技术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明确职责,做好初始化、参数设置、定位定税采集信息等录入工作,对录入人员要做好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市局要对县区局的录入进度与质量进行跟踪与监控。 6、认真讨论,研究和分析定额的可执行性。对生成的定额,县区局要召集相关人员充分讨论,认真分析,研究可执行性,确保生成的定额尽量接近客观实际,确保具有可执行性,以稳定一大批,规范小户,调整大户。市局对县区局的定税额要进行统一综合平衡,特别是相邻的区、相邻的街要重点关注,确保公平、公正。 7、做好公示解释工作。对准备导出的定额,要在公共媒体上公告,在公众场所公示。同时,要采用如座谈会、接待日、来信来访等适当的形式,耐心做好解释与宣传工作,以得到广大纳税户的理解,支持,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的监督。 8、加强上线后的日常管理。在上线启用新定额的征期内,税收管理员要做好纳税提醒与催报工作,确保新定额执行后,申报率与入库率不受影响。同时,对纳税人的定位与定税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定位与定税信息,实现个体税收精细化管理。 9、为指导各地搞好定位定税系统数据的录入,省局编写了《定位定税系统数据录入有关注意事项》,请各地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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