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税发[2006]69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3-29
摘要: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保障税收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税发[2005]1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6]69号        2006-03-29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保障税收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税发[2005]1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纲要》为指南,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进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工作目标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推进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通过依法行政,使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执行到位,服务质量全面提高;税务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效能充分体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税务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推动全省国税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

  三、基本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着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以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为着力点,把尊重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保证措施

  (一)深化税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税务管理效能

  1.创新税务行政管理方式。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优化纳税服务环境,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指导型税务机关。要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管理等手段,降低管理成本,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进程,提高税务管理效能。贯彻加强税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

  2.推进税务管理的规范化,构建科学合理的税务行政组织结构。继续推进“科学化、精细化”进程,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根据税源分布、纳税人数量和管理技术水平等实际工作情况,科学设置各级税务机构。在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指导下,理顺各级国税机关的职能分工,将法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部门、岗位和人员,既避免职能重叠,又确保各环节相互衔接。逐步实现国税机关职责、机构、编制的法定化。

  3.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行政许可的设定规则和实施主体、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定,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做好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改革税务管理方式和手段,完善行政许可(审批)首问责任制。认真研究和处理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管理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4.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促进税收执法的公正、廉洁。除涉及国家机密及依法应当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外,所有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均应通过公报、网站、报纸等媒体对外公布,并创造有利条件便于纳税人查询。要在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整合媒体、网站、电信服务等信息获取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5.公正、客观、准确地适用法律和有关规定,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对涉税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有效的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行使行政处罚等自由裁量权,要遵循法治原则,符合法律规定,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影响,从源头上降低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风险,杜绝和减少不合法、不公正、事实不清、超越职权、执法不力等现象,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二)完善税务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

  1.完善税务行政决策机制、健全税务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程、决策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明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责任,逐步健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建立纳税人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纳税人、专家学者、基层国税机关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

本文章更多内容:1-2-3-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