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2007]3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12-07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等政策的要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局(含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99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九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350号)。

  (一九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函[1999]358号)。

  (一九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双定”征收业户经营额超过核定定额不如实申报能否按照偷税处理的批复》(桂国税发[1999]133号)。

  (一九四)《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格印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422号)。

  (一九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饲料生产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38号)。

  (一九六)《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51号)。

  (一九七)《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桂国税传[1999]62号)。

  (一九八)《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53号)。

  (一九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重点企业出口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52号)。

  (二0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1999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68号)。

  (二0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9]178号)。

  (二0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466号)。

  (二0三)《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秘密)》(桂国税发[1999]183号)。

  (二0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下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89号)。

  (二0五)《自治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企业动用历年工资储备金发放工资如何进行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468号)。

  (二0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规定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472号)。

  (二0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通知》(桂国税翻[1999]106号)。

  (二0八)《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95号)。

  (二0九)《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96号)。

  (二一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厉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08号)。

  (二一一)《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清理检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9]213号)。

  (二一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报审批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不征不退”办法有关情况的通知》(桂国税传[1999]92号)。

  (二一三)《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9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21号)。

  (二一四)《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货物有关税收问题批复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22号)。

  (二一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邮电通信企业发生财产损失修理费税前扣除审批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29号)。

  (二一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区产卷烟促销经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527号)。

  (二一七)《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开展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37号)。

  (二一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税收管理严防骗税案件发生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39号)。

  (二一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36号)。

  (二二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581号)。

  (二二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4号)。

  (二二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购进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0号)。

  (二二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我区1999年度享受免征增值税照顾的外商投资饲料生产企业及饲料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6号)。

  (二二四)《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抵扣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5号)。

  (二二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42号)。

  (二二六)《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48号)。

  (二二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上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49号)。

  (二二八)《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勘查单位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2000]50号)。

  (二二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年审验证及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57号)。

  (二三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59号)。

  (二三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79号)。

  (二三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01号)。

  (二三三)《自治区国税局关于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内部结算价格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17号)。

  (二三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200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29号)。

  (二三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广东潮汕地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和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27号)。

  (二三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二000年饲料生产免征增值税审批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31号)。

  (二三七)《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业户建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33号)。

  (二三八)《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及换发税务检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37号)。

  (二三九)《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57号)。

  (二四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审批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70号)。

  (二四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40号)。

  (二四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经营范围内的非自产产品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47号)。

  (二四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出口税收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9号)。

  (二四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74号)。

  (二四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93号)。

  (二四六)《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对<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对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51号)。

  (二四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摩托车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154号)。

  (二四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外经贸厅关于扶持我区重点出口生产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77号)。

  (二四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入网户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114号)。

  (二五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登记年审验证及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216号)。

  (二五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钦州、玉林供货企业开具专用发票办理抵扣和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217号)。

  (二五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191号)。

  (二五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函[2001]316号)。

  (二五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197号)。

  (二五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木片生产企业销售货物要求开具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2001]384号)。

  (二五六)《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1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235号)。

  (二五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393号)。

  (二五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豆粕等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291号)。

  (二五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模拟网退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483号)。

  (二六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2001]302号)。

  (二六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全区出口企业全面推行出口退税电子申报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494号)。

  (二六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336号)。

  (二六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554号)。

  (二六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380号)。

  (二六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G类企业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763号)。

  (二六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收购发票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883号)。

  (二六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1]882号)。

  (二六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桂国税函[2002]2号)。

  (二六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17号)。

  (二七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42号)。

  (二七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2]103号)。

  (二七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年审验证和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2]214号)。

  (二七三)《关于严格审核出口退税加快退税进度的紧急通知》(桂国税传[2002]39号)。

  (二七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南宁海关关于下发“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试运行<公告>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123号)。

  (二七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桂国税传[2002]63号)。

  (二七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民矿产品、废旧物资开具收购发票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174号)。

  (二七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2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176号)。

  (二七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2002]550号)。

  (二七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264号)。

  (二八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部分出口货物税票疑点信息特殊处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267号)。

  (二八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检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278号)。

  (二八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03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316号)。

  (二八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刷厂印刷图书报纸杂志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2]819号)。

  (二八四)《关于银行贷款应收未收冲减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桂国税传[2003]4号)。

  (二八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度出口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13号)。

  (二八六)《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14号)。

  (二八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102号)。

  (二八八)《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190号)。

  (二八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206号)。

  (二九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0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90号)。

  (二九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受托开发计算机软件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2003]328号)。

  (二九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431号)。

  (二九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2003年度反避税工作要点和考核目标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458号)。

  (二九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桂国税传[2003]64号)。

  (二九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发[2003]162号)。

  (二九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529号)。

  (二九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3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157号)。

  (二九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有关电子信息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676号)。

  (二九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项目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239号)。

  (三0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烟草生产和销售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252号)。

  (三0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函[2003]885号)。

  (三0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皮革制劳保手套出口退税管理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函[2003]896号)。

  (三0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函[2003]927号)。

  (三0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282号)。

  (三0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中西部地区出口企业欠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1114号)。

  (三0六)《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9号)。

  (三0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函[2004]49号)。

  (三0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发[2004]30号)。

  (三0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全国国税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96号)。

  (三一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退税等3类数据集中准备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141号)。

  (三一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174号)。

  (三一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获政府部门拨款征收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2004]186号)。

  (三一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风风行牌轻型客车等减征消费税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187号)。

  (三一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62号)。

  (三一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适当调整税务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67号)。

  (三一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函[2004]215号)。

  (三一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当前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发[2004]85号)。

  (三一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336号)。

  (三一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出口退税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函[2004]430号)。

  (三二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548号)。

  (三二一)《关于给征收部门日常检查工作人员发放税务检查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4]585号)。

  (三二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246号)。

  (三二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286号)。

  (三二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函[2004]800号)。

  (三二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5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5]45号)。

  (三二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福利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234号)。

  (三二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出口退税新机制确保已审批退税业务及时送达国库的通知》(桂国税发[2005]192号)。

  (三二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491号)。

  (三二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对全区社会福利企业进行检查清理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599号)。

  (三三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移动电话市场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808号)。

  (三三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制糖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820号)。

  (三三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847号)。

  (三三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桂国税发[2006]14号)。

  (三三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2006]36号)。

  (三三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减免税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税函[2006]175号)。

  二、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涉及的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改、劳教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207号)转发意见。

  (二)《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桂税发[1994]272号)第十六条(二)、(三)、(四)项。

  (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领购发票收取保证金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13号)第(二)、(三)、(四)项。

  (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加油站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99号)“3、对检定合格的加油机,均实行铅(签)封。(1)对机械加油机数码表实行铅封。(2)对电子加油机的电子计数器予以铅封或电子封印。技术监督和税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关于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200号)第二条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退税必须具备的单证中,必须具备增值税专用税票单证的规定废止。

  (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55号)转发意见。

  (七)《自治区国税局、外经贸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11号)转发意见。

  (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54号)中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已废止。废止转发意见中第二条、第五条。

  (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83号)第三条;《管理操作规程》第一条、第二条第(六)项、第三条第(三)项第3目、第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1目、第2目。

  (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691号)第二条。

  (十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3]281号)第二条。

  (十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4]141号)第一条。

  (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62号)第三条。

  (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的通知》(桂国税发[2006]2号)第二条。

  (十五)《区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422号)转发意见。

  (十六)《区国家税务局 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66号)转发意见。

  (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50号)转发意见。

  (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若干税收、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45号)中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第二、四条已经废止。

  (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5号);废止转发意见。

  (二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多种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58号)中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第一条已经废止。

  (二十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68号)转发意见。

  (二十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9]248号)转发意见。

  (二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函[1999]259号)转发意见。

  (二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99号)中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第二、四、五、六、十六条已经废止。

  (二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02号)转发意见。

  (二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36号)转发意见。

  (二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金融保险企业呆帐、坏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43号)转发意见。

  (二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函[2000]345号)转发意见。

  (二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174号)中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第四条已经废止;废止转发意见。

  (三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0]493号)转发意见。

  (三十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46号)转发意见。

  (三十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1]78号)转发意见。

  (三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185号)转发意见。

  (三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2]277号)第三条、第四条。

  (三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3]971号)转发意见。

  (三十六)《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管理问题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发[1997]132号)第三条。

  (三十七)《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83号)第一条(一)、(二)项,第二条第(四)项。

  (三十八)《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0号)第五条、第六条。

  (三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92号)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

  (四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23号)第二条。

  (四十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制糖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00]215号)第十条。

  (四十二)《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对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发[2001]12号)第一条。

  (四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2005]49号)第九条。

  (四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2005]107号)第一条、第三条第(二)项、第六条、第七条。

  (四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管理,实施“一机多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2005]292号)第三条、第四条。

  (四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审批权限强化后续监管的通知》(桂国税发[2005]145)第二条(一)、(二)、(三)项。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含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文件,凡未有补充意见的,如所转发的文件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中的文件或条款,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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