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税发[2007]34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12-07
摘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等政策的要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局(含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99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7]342号    2007-12-07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的要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局(含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99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桂税发[1994]5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38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桂税发[1994]45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桂税发[1994]48号)。

  (五)《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各项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桂税发[1994]50号)。

  (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员取得属于一九九三年度的应税所得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60号)。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92号)。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管理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117号)。

  (九)《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桂税发[1994]121号)。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非统一防伪专用发票的通知》(桂税发[1994]154号)。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桂税发[1994]164号)。

  (十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桂税发[1994]190号)。

  (十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九龙海关关于重新备案我关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所用印章及关长、科长印鉴印模的函”的通知》(桂税发[1994]208号)。

  (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234号)。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涉外税收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桂税发[1994]252号)。

  (十六)《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格审核退税凭证的通知》(桂税发[1994]337号)。

  (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通知》(桂税发[1994]351号)。

  (十八)《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主管部门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桂税联发[1994]3号)。

  (十九)《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4]12号)。

  (二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审核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4]11号)。

  (二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 地税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营业税后多缴税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365号)。

  (二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 地税局关于收取发票工本费使用票据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336号)。

  (二十三)《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包企业亏损弥补问题的通知》(桂税发[1994]424号)。

  (二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人民银行配售黄金、白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4]18号)。

  (二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桂税发[1994]368号)。

  (二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后多缴税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4]20号)。

  (二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印制普通发票定点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4]29号)。

  (二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期初库存已征税款处理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4]42号)。

  (二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4]58号)。

  (三十)《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8号)。

  (三十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央企事业单位在地方所办企业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9号)。

  (三十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5年纳税人年审、验证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3号)。

  (三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换票证>式样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4号)。

  (三十四)《关于设立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机构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78号)。

  (三十五)《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90号)。

  (三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94号)。

  (三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关于纳税人办理有关税务登记收费的函复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01号)。

  (三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06号)。

  (三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扣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13号)。

  (四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税务检查证式样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16号)。

  (四十一)《关于规范社会福利企业税收返还审批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59号)。

  (四十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69号)。

  (四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干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5]226号)。

  (四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194号)。

  (四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乙烯产品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00号)。

  (四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期初库存已征税款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5]230号)。

  (四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工作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44号)。

  (四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5]254号)。

  (四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改大面额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60号)。

  (五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欠税统计进一步做好清理欠税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78号)。

  (五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5]288号)。

  (五十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89号)。

  (五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1995年税收物价大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87号)。

  (五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自治区电力系统电力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290号)。

  (五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临时外出经营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05号)。

  (五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5]338号)。

  (五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39号)。

  (五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加税负返还照顾的批复》(桂国税函发[1995]580号)。

  (五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64号)。

  (六十)《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行业(集团)管理费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亏损弥补审批办法>、<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67号)。

  (六十一)《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68号)。

  (六十二)《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集体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5]381号)。

  (六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号)。

  (六十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查询报警系统”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20号)。

  (六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涉外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11号)。

  (六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48号)。

  (六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50号)。

  (六十八)《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机电产品优先办理退税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61号)。

  (六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70号)。

  (七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87号)。

  (七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桂国税传[1996]026号)。

  (七十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管理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11号)。

  (七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抓紧报送汇缴成员企业单位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16号)。

  (七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22号)。

  (七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51号)。

  (七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换发我区国税系统发票领购簿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65号)。

  (七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统一代码具体使用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68号)。

  (七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换发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件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89号)。

  (七十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做好一九九六年涉外税收统计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137号)。

  (八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194号)。

  (八十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247号)。

  (八十二)《关于重申出口藤、柳、竹草编制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283号)。

  (八十三)《关于规范校办企业免税和先征后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296号)。

  (八十四)《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297号)。

  (八十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12号)。

  (八十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大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06号)。

  (八十七)《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6]311号)。

  (八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252号)。

  (八十九)《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16号)。

  (九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我区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13号)。

  (九十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下发全国统一更换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291号)。

  (九十二)《转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外经贸部关于重新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292号)。

  (九十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环节超税负返还后生产环节税务调整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334号)。

  (九十四)《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境口岸免税店经营国产品试行退(免)税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40号)。

  (九十五)《转发外经贸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规程>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48号)。

  (九十六)《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41号)。

  (九十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51号)。

  (九十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57号)。

  (九十九)《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6年出口退税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54号)。

  (一0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人员行政执法证件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60号)。

  (一0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6]367号)。

  (一0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户实际经营额超过定额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发[1996]386号)。

  (一0三)《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开具专用税票等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发[1996]397号)。

  (一0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87号)。

  (一0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7年税务登记证年审验证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84号)。

  (一0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89号)。

  (一0七)《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发[1996]401号)。

  (一0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审核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6]391号)。

  (一0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3号)。

  (一一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27号)。

  (一一一)《自治区国家税局印发<关于加强税务稽查,严密税收监控,推进依法治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29号)。

  (一一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发[1997]47号)。

  (一一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集体金融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48号)。

  (一一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59号)。

  (一一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函[1997]102号)。

  (一一六)《关于下达我区第三批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名单的通知》(桂国税函[1997]108号)。

  (一一七)《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75号)。

  (一一八)《关于认真做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76号)。

  (一一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80号)。

  (一二0)《关于认真抓好专用税票使用管理和认证系统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84号)。

  (一二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98号)。

  (一二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92号)。

  (一二三)《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口货物退税税率对照表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29号)。

  (一二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45号)。

  (一二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64号)。

  (一二六)《自治区国税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84号)。

  (一二七)《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出口退税免予提供增值税(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89号)。

  (一二八)《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发[1997]279号)。

  (一二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私营业户建帐使用凭证帐簿表格式样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215号)。

  (一三0)《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桂国税函[1997]308号)。

  (一三一)《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216号)。

  (一三二)《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做好1998年税务登记证件审验证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248号)。

  (一三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249号)。

  (一三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递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电子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4号)。

  (一三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问题的紧急通知》(桂国税发[1998]3号)。

  (一三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桂国税函[1998]26号)。

  (一三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单位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1号)。

  (一三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64号)。

  (一三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发[1998]71号)。

  (一四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计税工资和计提“三费”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73号)。

  (一四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74号)。

  (一四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情况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96号)。

  (一四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8年涉外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15号)。

  (一四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11号)。

  (一四五)《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桂国税发[1998]118号)。

  (一四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19号)。

  (一四七)《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33号)。

  (一四八)《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敏感地区购进货物出口退税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税传[1998]63号)。

  (一四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59号)。

  (一五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登记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63号)。

  (一五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税贸协作努力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意见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64号)。

  (一五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65号)。

  (一五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政策及收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75号)。

  (一五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国税函[1998]389号)。

  (一五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81号)。

  (一五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加油站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88号)。

  (一五七)《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进出口货物税收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传[1998]74号)。

  (一五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196号)。

  (一五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06号)。

  (一六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04号)。

  (一六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税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11号)。

  (一六二)《关于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桂国税函[1998]428号)。

  (一六三)《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1998年全国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28号)。

  (一六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卷烟生产企业报送财务报表的通知》(桂国税函[1998]440号)。

  (一六五)《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36号)。

  (一六六)《自治区国税局 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44号)。

  (一六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烟草企业开展地产卷烟促销活动所支付的促销经费补贴列支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8]463号)。

  (一六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45号)。

  (一六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已出口未申报退税的货物如何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函[1998]489号)。

  (一七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机动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75号)。

  (一七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8]274号)。

  (一七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通知》(桂国税发[1998]283号)。

  (一七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1998年度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会计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号)。

  (一七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修理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7号)。

  (一七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汇总纳税企业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8号)。

  (一七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1998年度会计决算有关税收财务处理的要求和规定>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4号)。

  (一七七)《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6号)。

  (一七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56号)。

  (一七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纺织机械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4号)。

  (一八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22号)。

  (一八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9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76号)。

  (一八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的意见》(桂国税发[1999]35号)。

  (一八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等相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37号)。

  (一八四)《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小酒坊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58号)。

  (一八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53号)。

  (一八六)《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61号)。

  (一八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有企业所得税纳税户清查工作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63号)。

  (一八八)《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税务征管业务规程>(修订版)的通知》(桂国税函[1999]274号)。

  (一八九)《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01号)。

  (一九0)《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桂国税发[1999]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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