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壳公司出售空白发票获利,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明税 作者:明税 人气: 时间:2021-08-23
摘要: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许某某、王某某、孙某某利用他人身份注册空壳企业,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出售他人,且数量巨大,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应当数罪并罚。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至6月,许某某为了出售空白增值税发票牟利,以注册企业办理贷款为由,欺骗王某某、孙某某在普兰店市以郭某、刘某二人的身份分别注册了大连J公司、大连S公司,总计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75组,经被告人许某某联系买家后出售。买家利用这75组发票向其他企业虚开,合计虚开金额7,456,724.54元人民币,税额1,193,075.77元人民币,价税合计8,649,800.31元人民币。

  此后,王某某知晓许某某办理空壳企业是为了申领空白发票出售,但为了得好处继续实施上述行为。

  2018年7月至8月,为了出售空白增值税发票牟利,王某某根据许某某的指使,在瓦房店市以贾某、郑某、贾某1等三人身份分别注册了瓦房店H公司、瓦房店T公司、瓦房店Y公司等三家企业,孙某某按照王某某的指使,负责带领上述企业法人办理注册手续并到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发票,总计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225组,经许某某联系买家后出售。买家利用这225组发票向全国多家企业虚开,合计虚开金额22,195,310.97元人民币,税额3,551,249.28元人民币,价税合计25,746,560.25元人民币。

  此后,孙某某知晓办理空壳企业是为了申领空白发票出售,但为了得好处继续实施上述行为,2018年11月,为了出售空白增值税发票牟利,王某某根据许某某的指使,在庄河市以赵某、温某、张某1等三人身份分别注册了庄河Y公司、庄河W公司、庄河X公司等三家企业,孙某某按照王某某的指使,负责带领上述企业法人办理注册手续并到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发票,总计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90组,经被告人许某某联系买家后出售。买家利用这90组发票向全国多家企业虚开,合计虚开金额8,146,999.1元人民币,税额1,303,519.94元人民币,价税合计9,450,519.04元人民币

  2019年1月,为了出售空白增值税发票牟利,孙某某根据许某某的指使,在庄河市以杨某、孙某、王某等三人身份,分别注册了庄河D公司、庄河L公司、庄河Z公司等三家企业,总计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30组,经许某某联系买家后出售。买家利用这30组发票向其他企业虚开,合计虚开金额2,791,289.61元人民币,税额446,607.39元人民币,价税合计3,237,896元人民币。

  2018年7月,王某某骗取闫某、于某、杜某等三人信任,付某(另案处理)分别以上述三人的身份注册了内蒙古Z公司、扎赉特旗M公司、扎赉特旗Y公司等三家企业,付某、门某(另案处理)总计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普通发票70组、增值税专用发票25组,后出售给许某某。许某某联系广东籍买家后出售。买家利用这95组发票向全国多家企业虚开,合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478,448.25元人民币,税额396,551.75元人民币,价税合计2,875,000元人民币;合计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49,801,189.77元人民币,税额1,494,035.69元人民币,价税合计51,295,225.46元人民币。

  许某某、王某某系公安机关在其二人服刑完毕后,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到案,被告人孙某某系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孙某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1000元,被公安机关扣押并罚没。

  法院判决

  许某某、王某某、孙某某利用他人身份注册空壳企业,在税务机关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售他人,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许某某、王某某利用相同手段非法出售增值税普通发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发票罪,均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许时林、王岳飞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孙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可以减轻处罚。许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要点提示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出售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三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六十八条,[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案中,许某某、王某某、孙某某三人利用其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空壳公司,申领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非法出售发票给其他机构进行虚开。非法出售发票份数共计500余份,票面金额过亿,数量巨大,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出售发票罪,应依法处罚。

  本文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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